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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庭:提高审理效率和质量
2008年,28.6万件,同比上升93.93%;2009年,31.7万件,同比上升10.8%……这是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变化曲线。在市场经济催化之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争议逐渐由计划经济时代的依靠行政解决转而谋求法律手段。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越来越成为职工维权的重要选择。
在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会管理的今天,应如何减少司法成本,快速、高效、专业化的处理劳动争议?江苏无锡和重庆沙坪坝区选择了相同的路径:建立劳动争议审判庭。
2010年5月,无锡市中级法院在江苏法院系统成立了第一家劳动争议审判庭。此后的5个月里,无锡中院下辖的崇安区、南长区、锡山区、宜兴市、江阴市、滨湖区、惠山区等基层法院均设立了专门的劳动争议庭。
无独有偶,就在这一时期,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也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庭。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对劳动争议的最终处理。其结果如何,对劳动者权益实现的影响是巨大的。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成为各地基于现实的选择。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介绍,在进入法院诉讼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使普通民事法庭兼审劳动争议案件的传统审判模式已不能适应客观需要。
一位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告诉记者,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处于事实上不平等的地位,这与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完全平等的情况不同。“在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设立劳动法庭有助于发挥司法在劳动争议中的能动性,解决应对不专业、不及时的问题。”
沙坪坝区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庭成立3年多,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就达9029件,结案率93.86%,其中,调解、撤诉6168件,判决1730件,绝对调撤率为78.32%,大大提高了审理效率,而且无一件发回重审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的劳动争议审判庭中,工会调解员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一审阶段,来自工会组织和人社部门的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参与庭审与案件评议;而在执行阶段,工会则是监督员,推动判决尽快落实。
“工会加入劳动法庭的审理过程,大大提高了审理的效率和质量。”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边嵘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