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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会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的探索
//www.workercn.cn2014-12-09 07:13:5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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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光芒照进职工心中

——各地工会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的探索

  63岁的袁大同,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社保中心主任的位子上退下来已经两年了,可日子过得比退休前还要忙碌——他现在是该镇总工会“大同工作室”的首席调解员。与工作室一桥之隔的对岸,便是青村镇政府大楼。

  最近,为一起工伤认定纠纷,袁大同骑着自行车往返于工会、司法局、法院、企业、医保中心、律师之间,连续跑了一个多月。这样的奔波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面对每一位职工的诉求,袁大同都不敢有半点马虎,因为他的工作原则是:“咨询上访不过桥,劳动争议案件不出镇,劳动争议调解不出门”。

  在青村镇总工会,拥有一批袁大同这样的劳动争议调解“高手”,为职工提供劳动争议问题的咨询和调解服务。而在全国,类似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达97.9万个;劳动争议调解员315万人。通过一个个依“法”调解,一次次据“法”力争,各级工会努力维护着职工的权益,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用实际行动当好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依法维权:来自基层的调解力量

  对52岁的朱新华来说,今年最大的喜事就是“托工会的福”,拿上了退休工资。

  2013年,朱新华所在企业突然提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这让再交一年社保就能拿退休金的她措手不及。朱新华曾是上海农村的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后,由缴纳“镇保”转为缴纳“社保”。上海市针对这批失地农民工出台政策,只要缴纳满15年社保就可以领到退休金。

  “差一年就满15年了,怎么办?”朱新华一家急得要去打官司,但这无疑将把一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拖入持久的争议中。就在这个当口,朱新华得到了奉贤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调解员沈惠珍的帮助。“工会调解员对国家法律政策了如指掌,跟企业谈得有理有据,真是帮了大忙!”朱新华称赞道。

  一位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调解员告诉记者,工会干部在语言运用、调解能力上有优势,离职工最近,深知职工关心什么、担心什么,也懂得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

  在基层,这样的“全能型”调解员不胜枚举。比如,上海南桥镇总工会的首席调解员金阿姨——她曾长期从事劳动监察工作,不仅掌握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也熟知企业经营等基本情况。“调解需要公平公正,哪一方都不能偏着,要弄清事实,合情合理地协调。”

  “依法维权、理性调解”是工会调解员们坚持的工作准则,也让企业主和职工对调解结果“心服口服”。

  来自基层工会的调解力量,不仅在调解劳动争议过程中弥补了职工的“法律短板”,还利用阐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澄清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读误解的机会,把法律知识宣传贯穿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使调解组织成为“普法阵地”。

  2013年,江苏无锡锦仑酒店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到当年9月底已拖欠136名员工共计300万元工资及相关社保费用。此时,酒店法人汪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店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员工们纷纷担忧“讨薪无门”。

  无锡市总工会获悉员工的诉求后,及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与酒店管理者和员工沟通,并着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013年10月,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代表员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经过多方调解最终帮助所有员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并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而经过参加仲裁活动,员工们也逐渐掌握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经不起拖延,工会的原则是尽快化解矛盾纠纷。采用调解方式,能够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调解不仅可以降低职工的维权成本,其结果也是在企业和职工反复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执行起来更容易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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