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国二”排放标准的车已禁止在工作日期间进入河北石家庄、保定和廊坊市的主城区,这也意味着,这些城市主城区的“国二”车,已基本没什么使用价值。
“国二”限行是从上海、北京开始的,在环保压力之下,其他城市逐渐效仿。北京为限行“国二”,还是做了一点功课的:车主在选择报废“国二”车时可以领到最高1.2万元的补贴;有些“国二”的车,经过检测达标的还可以升级成“国三”。虽然补贴不多,对车主总算是个安慰。
石家庄主城区的这些“国二”车就悲催了。工作日不能出来,车主留着它们也没太大用,但你想卖掉,谁又愿意买这种“鸡肋车”?“国二”车现在是没办法跨区域交易的,只能卖给本地,具体说,只能卖到本市暂时没限行的郊县。“限行”风头这么紧,范围扩大的预期非常强烈,就算郊县有人买,出价也非常可怜,连正常价格的一半都给不到。
好吧,卖不掉,那就直接报废。然而,如果没有补贴,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是按废旧钢铁的价钱来收车的。按现在河北的行情,一辆轿车大概能卖二三百块钱。为了这二三百块钱,你还要去办各种手续,算上时间成本,报废一辆车说不定还要赔本儿。
所谓“国二”车,就是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车主当时购买的都是环保达标车,而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要淘汰这些车辆。就算连“国一”标准都达不到的“黄标车”,除那些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要强制报废外,国家对私家乘用车也是采用“引导淘汰”的方式,而“引导”的手段有两个,一是划定禁行区域,二是提供经济补偿。
之所以要“引导淘汰”而不是“强制报废”,是因为按我国目前的政策,对私家乘用车不设强制报废期限,只有行驶到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的规定。
姑且不说这种靠“限行”变相淘汰“国二”车的做法是否妥当,限行之前,总要给车主们准备一些鼓励政策吧。“国二”车报废的待遇还不如“黄标车”,这实在说不过去;而光让车主为环保做贡献,而不考虑他们的利益和损失,这种做法是否过于简单并有失公平?
一辆原价10万元左右的汽车,车龄10年左右时的正常交易价格是两到三万元,在遭遇“限行”的情况下,几千元也很难卖出,如果被迫选择报废,车主只能得到几百元。如此巨大的财产贬损,只让车主自己承担是否妥当?
实际上,我国在淘汰黄标车的行动中,已经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其中的关键词就是“鼓励”和“引导”。治理空气污染,人人有责,如果“国二”车确实对空气污染造成了明显影响,那就应该向车主们说明情况,并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车主们配合治污行动。只要工作方式得当、补贴措施到位,相信绝大多数车主还是会理解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