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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企业和街道将建总工会
//www.workercn.cn2014-10-21 09:33:53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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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龙舟) 近日,五华区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要求凡企业数在100家左右、职工5000人左右的街道,应建立总工会。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街道总工会主席可由党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并设1至2名专职工会干部。

    凡是建立了或应建工会组织的单位,都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要依照《工会法》按工资总额2%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按时划拨工会经费。区财政每年安排相应资金,作为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农民工维权中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专项工作经费。区财政每年为团区委和区妇联安排专项经费,并合理递增,用于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区政府要根据所辖地区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和妇女儿童人口总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共青团和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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