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视察浙江期间,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复工复产要化危为机、改革开放要不断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补齐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率先突破、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等方面要求,并希望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浙江检察机关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重要窗口”的深刻内涵,努力为浙江加快建成“重要窗口”贡献检察力量,同时要深刻领会“全面展示”的目标指向,提高站位,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和发展,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坚守初心使命,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彰显浙江检察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机关的初心使命,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守这一初心使命。就当前来讲,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这一艰巨任务,践行初心使命,重中之重是要服务保障好党和国家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服务保障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工作和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六保”任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总体战贡献检察力量。要深化认识,提升落实“两战赢”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习近平总书记的浙江之行和发表的重要讲话,时机特殊,意义重大。我们要读懂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和释放的鲜明信号,用心领会讲话所宣示的战略定力和必胜信心,深刻领悟讲话彰显的战略考量和初心使命,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付之行动,以扎实举措护航“两战赢”。当前,疫情防控的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我们要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推进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涉疫情刑事犯罪;加强对策研究,深刻把握疫情期间及疫后可能出现的行政争议大幅增加、民商事领域矛盾集中爆发、重点行业群体性纠纷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化解疫情次生风险。深刻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趋势,坚持惩治与保护两手抓,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更加倾力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保障,做深做细各项帮扶措施,努力护航企业渡过产业链动荡危机,精准助力复工复产。
保持战略定力,在助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国家既定的战略方针。这场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场大考。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的要求,保持战略定力,立足检察职能,助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对标新坐标,展现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这一定位,立足全国,面向世界,为浙江发展确立了新坐标,赋予了新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13个显著优势,既然是“全面展示”,就不是片面、局部的,而是面向全局、指引长远,是对浙江全方位各领域的共同要求。“制度优越性”,意味着要求浙江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制度创新,为党和国家制度建设和完善提供更多浙江经验。浙江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重要窗口”的丰富内涵,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为“重要窗口”护航添彩。要紧扣新要求,展现新作为。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委就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作出了新部署,明确要“在防疫情、保平安、稳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在大统筹、大治理、大协同中实现新突破;在做得早、抓得准、防得住上实现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公共安全的多发性、局部性、顽固性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治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上取得新突破”。我们要以深入贯彻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紧紧围绕“五个新突破”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发力点。坚持在大局中谋划,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虚假诉讼联防联治、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等工作,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要立足新视野,展现新作为。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和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的内涵,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跳出“监督”抓“监督”,更新理念,改进方法,更好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转型发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彰显浙江担当
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造了良好条件。浙江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转型发展,坚持守正出新,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努力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贡献更多浙江智慧和浙江经验。要提高工作站位。自觉对标“重要窗口”新要求,以走在前列的自觉做好浙江检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地瓜理论”:地瓜的藤蔓向四面八方延伸,为的是汲取更多的阳光、雨露和养分,但它的块茎始终是在根基部,藤蔓的延伸扩张最终为的是块茎能长得更加粗壮硕大。这启示我们,就检察工作来讲,无论发展环境和条件如何变化,发展完善检察制度,最根本的是要落实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我们要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深化浙江检察工作如何实践和展现这一优越性的认识,不断廓清思路,深化举措,努力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要坚持理念引领。理念决定思路。浙江之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两山”理念发源地安吉和杭州西溪湿地考察,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传递出经济社会发展绝不能因疫情冲击重回老路、全面小康目标绝不能因疫情而打折扣或改弦更张的信号,彰显了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坚定决心。我们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思想精髓,坚决贯彻最高检以理念变革引领转型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化对“以人民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理念的认识,坚定转型发展正确方向。要坚持深化改革。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最高检党组坚强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推进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构筑起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我们着力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形成上下级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提升精准监督、接续监督的能力水平。着力强化内部协同,加强线索移送、激励评价等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
坚持素质兴检,在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彰显检察担当
疫情防控不仅考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党员干部也是试金石。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的要求,坚持“四化”标准,大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坚持政治建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要加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建设。加强各级院班子建设,着力提高观大势、谋全局、抓落实的能力。持续推进人才兴检战略,深入实施招才引智、专业能力提升两大工程。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和评价机制,激化队伍活力。要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新刑诉法赋予的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觉,进一步加强自身司法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管控、廉政风险防控等监督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坚决落实中央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部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构建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