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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月官”制
一线职工轮值企业领导岗位
履行参与企业管理、提合理化建议等职责
中工网讯 (记者王伟)“‘月官’制让我有机会代表职工参与管理,增长了才干。”近日,曾为江苏华宝集团普通职工、上个月刚担任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的李林对记者说,他去年4月从普通职工岗位上开始担任企业民主管理“月官”后,因表现突出,当年底提拔为安全科科长,今天又走上了领导岗位。这是江苏省滨海县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月官”制后出现的一个事例。
滨海县总工会主席徐龙飞介绍说,针对企业民主管理中存在职工参与面窄、缺少有效载体的现状,去年4月,滨海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管理实行职工“月官”制的意见》,从一线职工中选拔优秀者从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每任任期为两个月,“月官”由企业工会提名、职工自荐、职工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笔试、面试、考核、选举、公示等程序产生。任期内享受企业副职领导干部政治待遇,每月发放500元岗位津贴。任满后可连选连任,未连任者回原工作岗位。“月官”在企业行政方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参与企业管理,提合理化建议等职责。
“月官”制得到滨海县许多企业积极响应,已有500多名职工参与竞选。按照条件和程序,共产生了260多名“月官”。
今年以来,全县企业“月官”共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建议、诉求等600多条,其中被采纳500多条,使企业为职工累计增加工资达260余万元,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增收总额达1400多万元。
该县县委书记李逸浩认为,“企业管理实行职工‘月官’制,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新形式”。滨海县要求所有企业支持“月官”开展工作,尊重“月官”的监督管理权利。比如,讨论决策时,尊重“月官”一票;“月官”从一线职工中带上来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要向职工进行书面答复;不得给提不同意见的“月官”“穿小鞋”;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月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管理人才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