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刘先生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今年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住院,共花费49011.2元。经过医保报销后,仍有17766.9元费用需要自己负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主任高兵说,但由于他已经参与职工医疗互助、职工重大疾病的保障套餐,根据保障细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又帮他赔付6563.06元,个人仅需负担11203.84元。
这是市总工会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1997年我市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以来,先后在全市区、局、公司和市直基层工会中建立职工互助保障代办处78个,代办点3800余个,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网络。截至目前,共有17万在职职工得到互助保障的慰问,累计发放保险慰问金1.2亿元。
“今年年初,市总工会开展了职工需求调查,了解到全市困难职工家庭有四分之三是因病致贫,他们渴望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为此,市总工会启动实施新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并对该计划补助3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对纳入统筹的职工个人自负医药费部分实施再次救助保障,年内惠及百万名在职职工。与此同时,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还将在三年将覆盖全市在职职工,届时,市总工会每年将拿出8000万,为职工筑起抵御因病致贫风险的“第二道”防线。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有A、B两套方案。”高兵介绍说,A方案互助金标准为90元,单位或职工每年缴纳60元,市总工会补助30元,保障金给付额度最高可达21万元,而且新增加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自负医疗费的补助。B方案职工年缴费30元,市总工会补贴30元,将原有计划中统筹和大病救助个人自负部分提高报销比例到85%。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不以营利为目的,绝大部分资金都以互助金的形式,支付给患病、住院以及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等方面的职工。”高兵说,此外,每年的结余资金也以不同的形式给那些负担过重的会员进行再次救助,做到职工缴纳的互助保障金全部用于职工互助保险。(记者 刘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