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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维权意见书”真管用
//www.workercn.cn2014-10-08 07:12: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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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两千多份皆有回复 涉及单位均按意见整改

昆明市总“工会维权意见书”真管用

创立三年,已成为各级工会维权“利器”

  中工网讯 (记者陈昌云 黄榆)在一起涉及劳动关系法律的案件中,57岁的游绍良拿到了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认定自己为云南某保安公司职工的判决书,这受益于昆明市总工会于2011年底创立、推出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庭上,该保安公司拒绝承认游绍良是其职工,但凭借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发出的一份有该保安公司某负责人签名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院确定了游绍良与该公司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截至9月10日,自昆明市总创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以来的3年,全市各级工会至少发送了2597份“意见书”。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戚永宏对记者说:“各类用人单位存在的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全都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和整改。一些很棘手的问题,诸如建会、为职工买各种法定保险、工资集体协商、欠薪等‘老大难’问题,都用‘意见书’解决了。”

  “由于感到工会维权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或平台,几位市总领导借鉴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觉得推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很有必要。”昆明市总常务副主席赵涤群说,“‘意见书’是由各级工会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对职工的侵权事实后,向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建议书’的作用是在用人单位拒不理睬工会‘意见书’,拒不改正违法侵权行为时,由工会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鼓励并监督政府行政执法或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该用人单位。”

  迄今,工会尚未向政府管理部门发出一例“建议书”。赵涤群说:“这是我们追求的效果,也是预设的目标,工会维权,能提‘意见’就解决的,不‘法办’用人单位。”

  昆明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贵红用9个字来表述它的可操作性:“无门槛、无投入、无风险。”他说:“从工作情况看,采用它维权,从乡镇工会到更高级别的工会,从地方工会到产业、行业工会,均无障碍。”

  昆明市各级工会表示,“两书”是建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各种法定保险、追讨欠薪等方面的“利器”。昆明市五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丽萍说,“用这样的方式维护职工权益很受企业重视,一般都会积极配合。往往在提意见阶段就能把问题解决了。”

  “两书”设计者还特别设计了“上代下”发送“两书”的做法。昆明市总副主席彭萍安说,“某级工会遇到需要发送‘两书’而又有所顾忌,则由其上一级或者更上级工会代其向违法用人单位发送。例如,某乡镇工会不便向其乡镇用人单位发送‘意见书’,可以由县总以县总名义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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