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债权转付基金 担讨薪风险
//www.workercn.cn2014-11-28 14:25:07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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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讨薪或索赔工伤待遇周期长、维权成本高;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时需要经过“一裁两审”,耗时间耗精力,许多职工连来回车费、住宿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有的争议虽然双方达成协议,或通过法律程序职工胜诉,但用工方暂无能力兑现或不能及时支付欠款,职工只能空欢喜……为有效破解这些难题,海城市总工会专门设立职工债权转付基金,初期注入资金2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职工债权转付,指职工(主要是农民工)因索要被拖欠工资、工伤赔偿金,无力承担冗长、繁琐的法律维权程序,经济上面临特殊困难,或经调解达成协议以及胜诉的情况下,对方暂无能力兑现,不能及时支付,工会先行向职工支付被拖欠工资或工伤赔偿金,然后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拖欠者收回欠款。职工债权转付,实际上是工会主动承担起职工追讨欠薪、工伤索赔维权的风险,让职工尽快拿到拖欠款,解职工燃眉之急。
为了规范使用债权转付基金,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海城市总工会制定了《职工债权转付基金办法》。办法规定,在使用债权转付基金之前,市总要对债务人(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经过协商,工会与债务人和职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给工会后,工会从职工债权转付基金中提取相应数额资金支付给职工本人。然后,工会再以债权人名义通过适当方式向债务人收回欠款,使基金回笼。(本报记者 郑拓)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