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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又生 吴波 唐星兴)“感谢你们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援助,打赢了官司,避免千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谢谢了!”7月25日上午,邵阳县邵阳煤矿(国有)负责人与工会主席一道,专程来到邵阳县总工会致谢,感谢总工会用实际行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原来,2010年初,原告邓某与该煤矿签订了为期3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并支付了1371万元给煤矿,用于解决承包前遗留问题。合同到期后,邓与煤矿再次续签3年。并约定,合同到期后再续签5年。不料2013年,国家再次加大关停落后小煤矿工作力度,规定国有煤矿年产能9万吨以下的关闭。今年1月,邵阳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全县先后关闭了23家,邵阳煤矿位居其中。
另外,近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临时关停进行安全整改情况时有发生,多数煤矿没有完成正常的工作量,影响产量。特别是,因国家逐步取消类如高耗煤的水泥、钢铁等产量过剩行业,致使煤炭市场疲软、价格急剧下滑,给煤矿行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邓某就是其中之一。
4月28日,邓以煤矿违反合同为由,向市中院起诉,要求煤矿赔偿损失1230万元。面对这个上千万元的数字,矿领导蒙了,立即向县煤炭局工会寻求帮忙。局工会及时向县总工会报告,请求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
“基层工会有难,娘家人绝不能袖手旁观!”邵阳县总工会主席林彦博掷地有声,立即要求党组书记刘平国与县总工会“职工维权保护中心”人员一道,前往煤矿了解情况。并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原告诉求,结合煤矿被关停的主要原因,研究应诉策略。决定指派“职工维权中心”律师吴波担任律师,为煤矿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利益。吴波先后耗时半个多月调查取证,为应诉答辩收集了大量有力证据。
7月20日,邵阳市中院向邵阳县总工会送达《裁定书》,驳回邓某的赔偿要求。至此,该“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一审结案。据悉,按照现在民商服务一审阶段律师收费标准:“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计算,本次法律援助为煤矿节省律师费至少在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