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工会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www.workercn.cn2014-09-10 15:52:21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 更多 |
中工网讯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总工会与鄞州区人民法院于近期联合出台《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人民法院的“绿色通道”。
该《意见》的出台从原则上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对工会法律援助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具体规定了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负责指导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及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工会法律援助人员的查阅、摘抄权(免收复制费用)以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同时减轻或者免除受援职工在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案件中的担保义务,强化双方对于突发性、群体性等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等内容。
“绿色通道”的建立畅通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司法渠道,有利于工会组织引导职工在法治轨道内理性反映利益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快捷方便地帮助职工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