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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总工会异地维权成功 工亡农民工获赔130万元
//www.workercn.cn2014-10-04 08:22:0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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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几年来,为切实维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总工会加大法律维权力度,工会维权遍及全国各地,工会法律援助效益渐显。近日,歇马镇总工会远赴他乡为在外务工农民工追讨赔偿费130万元。

  9月13日,歇马镇工会维权帮扶工作站接到该镇金桥沟村黄佳君的求助电话,称该村三组村民柳启柱在江西省某高速施工工地不慎触电身亡,请求歇马镇工会维权帮扶工作站派人前往当地帮助维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保康县总工会和歇马镇党委汇报。保康县总工会和歇马镇党委高度重视,并迅速组成维权工作组,当天赶赴江西新赣高速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协商柳启柱善后补偿事宜。

  经调查,事发当天,柳启柱当班在隧道内进行二衬喷浆作业,隧道内灯光灰暗,电力线路交错,由于长期维护不利,导致线路老化,绝缘层破裂。柳启柱在施工过程中误碰裸露的带电导线,当场触电死亡。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维权工作组负责人马开庭与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负责人展开赔偿谈判。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提出只愿赔偿60万元, 60万与130万其中差距太大,怎么办呢?谈判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维权工作组从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柳启柱平日工作表现入手,查找相关内容及事实,为赔偿提供有力依据。根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隧道内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必须能控、可控、在控,设备及电力线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而柳启柱所在工地安全检查留于形式,电力线路老化破损,未能及时修复更换,从而导致柳启柱误碰带电设备触电身亡。在走访中,从其工友口中得知,柳启柱平日工作吃苦耐劳,加班加点,每月工资可能比别人高,大约在8000元左右,但他只做了50天,还没有结算工资。围绕以上两点,维权工作组与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经过7轮唇枪舌战,一番讨价还价,终于达成协议,按柳启柱月平均工资8000元计算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最终,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30万元。(柳俊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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