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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风雨五十载的劳动法情怀
//www.workercn.cn2014-04-0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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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象牙塔深入调研

  关老从不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而是置身于劳动法的实践。

  从他2005年的日程表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位老人活跃的脚步。

  6月,福建福州。参加部分城市劳动争议审判实务研讨会并在会上做报告;

  同月,四川成都。参加工会城际间维权联动理论与实践创新研讨会并讲话;

  8月,吉林延边。应邀参加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作会议发言;

  10月,上海。参加中国法学会劳动法年会,发表论文;

  11月,浙江义乌。出席胡锦涛同志对义乌工会工作经验批示一周年座谈会。

  值得称道的是,作为学者,他曾连续七次出席工会代表大会,作为列席代表、代表、特邀代表或主席团成员,倾听了来自祖国各地的声音,并对事关劳动者利益的政策和法律发表真知灼见。

  能够连续多次参加这样的大会,这在学者来说是少有的。不仅如此,自1981年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伊始,关老一直担任着全总的法律顾问,其间他参与了劳动法制定、工会法修改工作,以及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起草工作。

  深厚的学养和对劳动者的热忱,使得关老对维护职工权益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感的洞察力,从他对义乌模式最早的肯定就可见一斑。

  浙江义乌,我国著名的小商品集散地,市场经济在这里得到长足发展,该市90%以上的企业都是民营和外资企业,劳动关系复杂,工人权益维护问题日益突出。2001年,义乌市工会成立了工会维权协会,开始对工会维权新模式进行探索。该协会召集方方面面专业人士,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一个平台。但协会成立伊始,这一探索就遭到了来自内部和外部的质疑。维权协会的出路何在?一时间,义乌市工会陷入了迷茫。

  而义乌维权模式却引起关老的浓厚兴趣。他在海南讲课时,专门抽时间听取了义乌市工会的情况介绍,然后毫不犹豫地说:“值得肯定,工会就应该管维权。”

  2002年,义乌市工会专门请关老来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他再一次对义乌模式给予了称赞。关老的赞扬极大鼓舞了义乌市工会,他们将维权协会的工作模式制作成光盘广为散发。关老还欣然在光盘上题写了“工会维权义乌模式”8个大字。

  2004年11月新华社记者在一份内部参考上报道了义务模式,胡锦涛总书记阅后批示道:“义乌模式,值得研究,发挥了工会维权职能。”如今,义乌模式已在全国成为工会维权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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