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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制度,准确解读和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党的十八大明确作出了到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决策,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各级人大要充分认识劳动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对劳动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劳动基准、公司管理等劳动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努力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客观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加强劳动法学理论的研究,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发展完善。要加大对制定劳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劳动法规的监督,及时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解释。要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劳动关系双方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建立和协调劳动关系,面对和解决劳资矛盾,依法理性主张权益、表达诉求。
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劳动执法监察,不断丰富和创新发展执法监督方式,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人大要加强和改进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强化对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履行好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遵循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规则制定、市场监管、提供服务的作用,特别是在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市场调节方面,要提供充分必要的服务和引导,增强规则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适度合理地对劳动关系进行干预。尤其是要强化对劳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监察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雇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制,共同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同志们,贯彻实施以《劳动法》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体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严格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劳动关系的和谐建设,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