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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经荣:工商联始终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7-04 17:11:3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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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4年7月4日)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谢经荣

    7月4日上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发言 中工网记者 吴超君 摄   

尊敬的李建国副委员长、王胜俊副委员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此次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我国劳动保障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劳动法》为起点,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劳动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截至2013年底,我国私营企业超过125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4400万户,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50%,民间资本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62%,吸纳了城镇就业的80%和每年新增就业的90%.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关系的重要主体。

    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成绩得益于中央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得益于包括劳动关系在内的社会和谐稳定,得益于《劳动法》20年的贯彻实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占据着我国企业数量的主体,也是劳动关系问题矛盾较为集中的领域,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加离不开《劳动法》的保驾护航。

    《劳动法》颁布20年来,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不断朝着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企业用工不断增长,劳动合同制度稳步推行,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得以深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已见成效,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工商联始终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工商联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强调,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经中央批准,全国工商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工程。多年来,各级工商联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有力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一是积极参与劳动立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围绕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意见建议,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二是积极参与三方机制。2011年,全国工商联加入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目前所有省级工商联均已加入本级三方机制,市县两级工商联加入三方机制数量和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通过参与三方机制,非公有制企业拥有了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三是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连续十年与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吸引了150多万家民营企业参与,帮助800多万求职者达成了就业意向。四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把工资正常调整和企业发展实际结合,引导建立企业和职工共享成果、共度难关、共谋发展的保障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五是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案件高位运行的态势下,工商联发挥自身优势,把调处劳动争议作为重要抓手,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完善内部协调机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指导意见,开展示范引导工作。六是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对引领职工思想行动、协调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七是指导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引导企业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价值理念,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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