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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能只当口号喊、标签贴,而要贯彻到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全过程,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在企业的具体形式和体现,没有健全的职代会制度,就很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职工对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从而实现科学决策、正确决策,推动企业更好地改革和持续发展。
当前,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建设,并将企业民主管理委员会、劳资恳谈会,以及厂务公开栏、接待日等作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补充形式。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普及广泛的特点,大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信息化,让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更快捷的反映。要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将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纳入职代会范围和厂务公开对象,指导和督促企业将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把改革改制重组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自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支持者、推动者、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