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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劳动者遵纪守法也不易
金备
//www.workercn.cn2015-09-29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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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在上海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按建筑行业的“潜规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包工头的指令干活。今年4月15日,他不小心从楼上摔下,造成粉碎性骨折。该农民工对记者说,受伤后没人管他,医药费都是工友一起凑的。公司方面称,受伤农民工20多万元医疗费用和其家人来上海的住宿费都是公司拿的。包工头还依公司的叮嘱,把出院的农民工接到出租房里静养。经当面对质,受伤农民工承认说谎。他说说谎是为了讨要赔偿,不愿耗时费力地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权。(9月28日《劳动报》)

  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教育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是工会的职责。但教育农民工依法维权并不简单,就如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中受到伤害,本应是工伤,农民工也知道工作中受伤应得到赔偿,但建筑行业工程层层分包,最后接手工程分包的工程队,不会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居高临下地教育农民工要依法维权,恐怕农民工听不进去,农民工会朴素地认为,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能减少自己受伤害的损失就是对的。

  教育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提出诉求,需要创造让农民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有了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农民工接受依法维权和提出诉求的教育。就如针对建筑领域用工的特殊情况,国家推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如果《意见》广为成为现实,这就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客观保障,当农民工工作中受到伤害,就无需“作秀”说谎了。

  工会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和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之所以不简单,是因为工会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还要努力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推动社会营造一个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利益的环境,使工会的教育职责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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