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10月13日报道,近日,北京发布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提出,行人过街信号灯的绿灯时长应满足等候过街行人安全一次过街;针对公众反映的“迟迟不变绿的红灯”问题,标准要求“过街行人的等候时长不宜大于90秒”。
红绿灯是司空见惯的交通基础信号设施,但对于红绿灯的时长限制,恐怕很多人并不详知。在红绿灯设施的管理中,也很少有人关注其时长要求的标准和规范。
同时,面对“长红灯”“长绿灯”、相同路段红绿灯时长不一样等情况,大多数人往往止于吐槽、抱怨,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现象是不规范的交通管理行为。实际上,这种交通管理行为不仅有违行人交通安全权益保护基本原则,更为交通安全埋下了一些隐患。此前的相关新闻报道中,因交通基础设施不规范导致交通事故,进而引发事故责任归属和事故原因扯皮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有不少标准和规范,但这些规定多侧重和停留于设施设计、配置的科学化层面,对于信号灯时长的要求,尚无较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具体实施情况也并不一致。不管是从交通秩序构建角度,还是从交通安全和交通行为权益保障的角度而言,人们都逐渐意识到,红绿灯时长也是需要科学化、人性化的设计规范与标准的。
此次北京发布相关设计标准,专门对行人过街的绿灯时长、等候时间进行制度化规定,填补了以往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与缺憾,凸显出对行人交通权益的人性化呵护与尊重,也有望为所有交通参与人创造安全、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信号灯的变换,虽然只是对不同交通行为从时长角度的分流与控制,但其意义十分丰富。在不同交通流量的区域,信号灯变换频率和时长应与交通流量相协调。比如对于学校、医院门口等特殊路段,步行通过时绿灯时长应该稍微延长,以体现对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
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分流人车流量,也蕴含着对人们出行权益的尊重。如果等待时长超过心理忍受限度,容易导致交通参与人烦躁情绪,不少“路怒症”的出现就是缘于此,这不利于交通秩序和谐与安全。而如果绿灯通行时间过长,又可能导致堵车等情况出现。以步行通过最佳时间为原则,统筹科学界定、人性关爱、呵护个体交通权益,兼顾交通秩序和谐和安全大局,合理设置红绿灯时长,北京此举具有引导意义,其实施效果更值得期待。
出台专门的“红绿灯时长”标准规范,看似在小事上做文章,但背后凸显的却是大秩序、大安全、大交通背景下的人性呵护与尊重,确实值得学习。构建和谐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相关部门不妨多一些绣花功夫,从类似科学标准地规范和管理红绿灯时长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