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评论

来论·工事工评

慢行交通者的路权,也要好好保障

斯涵涵
2020-11-04 08:36:53  来源:工人日报

  随着越来越多人选择步行或骑行等慢行交通手段作为出行方式,慢行交通者的路权问题日益凸显。赋予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相同的道路通行权利,为其打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减少不同车辆间的争道冲突,成为许多城市必须正视的课题。(见11月2日《人民日报》)

  去年,北京市开通首条自行车专用道,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也引起其他城市居民的羡慕。因为长期以来,行人和骑行者的路权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川流不息的公路上方架设一条自行车专用道,几乎不可想象。

  机动车也好,骑行者、行人也罢,都享有各自的路权,其他交通参与者不得侵犯。路权原则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违章一方往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机动车优先”成了一些城市道路交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步行、骑行等出行方式面临路权缺乏保障、配套设施不足等现实难题。比如有的斑马线绿灯仅有十几秒甚至几秒钟,一些人“还没迈步就得停下”;非机动车道经常被占用,骑行者只能一路穿梭“闯关”“捡能走的路走”,不仅有安全隐患,还加剧交通拥堵等。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5亿辆,其中汽车2.75亿辆。而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在去年底已近4亿辆、电动自行车近3亿辆,共享单车日均订单量超过4570万单。可见,慢行交通者同样数量庞大、出行需求旺盛。保障他们的路权,让各类人群公平有序出行,应尽快提上日程。

  进而言之,以人为本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杆,一个城市和国家的文明与现代化,既在于车水马龙、流光溢彩,更在于百姓的日常诉求能够得到满足、权益得到保障,在于城市管理张弛有度、科学高效。

  尊重和保障慢行交通者的权利,既需要交通管理理念的纠偏与突破,也需要维护和践行交通法规、环保生态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各地不妨从转变城市规划理念着眼,把路权划分得更公正,让城市生活更宜居宜行。

编辑:张苇柠

漫画评论

中工网评

e网评

现场·我在我思

来论·工事工评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