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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山东高院就聂树斌案复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持续11小时,直至次日凌晨才结束。据《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聂案申诉律师就办案程序等问题提出诸多疑问,办案单位均予以回复,并承认聂案存在程序瑕疵。山东高院宣布闭会时,未公布听证代表的投票意见。
20年前,聂树斌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根据官方记录,聂被执行死刑的时间锁定在1995年4月27日。在整整20年后的今天,这起案件进入司法复查程序,尤其令人感慨。在这漫长岁月中,聂树斌案不仅让当事人家属、亲友时刻牵挂,也不时牵动着公众的神经。特别是2005年该案被曝出现“一案两凶”后,涉及该案的任何消息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可以说,聂树斌案已成为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志性案例。
此次聂案异地复查,是在去年底最高法的直接指令下启动的。为一桩命案启动异地复查程序,在国内实属罕见。这体现了最高法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也反映出聂树斌案的特殊性及其对国内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能否依法公开公正地复查聂案每一个细节,还原事实真相,既是调查清楚该案是否冤案的关键,也是借此展现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决心、满足公众对司法正义的期待的关键。
聂树斌案复查,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年来,人们对聂案有着种种猜测与疑问。在此次复查前,聂案律师被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打开了聂案通往真相的一扇大门。在此次复查听证会上,聂案律师提出了不少疑点,包括是否涉嫌刑讯逼供、伪造签字以及存在装订页码涂改和讯问笔录缺失等问题。格外让人关注的是,从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签署日期看,连其真实行刑日期都可能存疑。这些细节或是揭开案件更多真相的钥匙,不容忽视。
聂树斌案复查,必须经得起细节的挑剔。此案发生于20年前,固然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环境、法律规范、司法理念来进行审视,但无论是针对具体一桩命案来讲,还是从司法正义原则出发,基本的司法程序、起码的公平正义不容妥协,否则复查聂案的司法意义将被消解殆尽。例如,连宣判笔录这样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书都由书记员“代签”,这究竟涉嫌伪造签名抑或只是办案单位所称的程序瑕疵?二者所应承担责任截然不同,必须严肃对待,而不能轻易放过。
聂树斌案复查,理当在细节中体现进步。聂案的特殊性在于案件发生时间久远,而且被告人已被判决并执行死刑。但这并不表示复查工作没有任何意义,这除了给当事人提供一次司法申诉的机会,也为弥补司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提供一个契机,从而为修复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一个条件。正视每一个疑点,纠正每一个错误,追究每一个责任,让司法的公平正义照亮每一细节,正是聂案复查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启动聂案复查程序,就是为了防止出现不公正的判决,杜绝和纠正冤案的发生。聂树斌已死,但正义的追问不能止步。在复查过程中,我们不必先入为主地作出预判,但人们不无期待:如果聂案有黑幕,必须让违法者受到惩罚;如果聂案有失误,必须让责任人得到追究。反之,倘若聂案基本事实无误,经得起历史考验和细节考问,这也不失为一场生动的法律普及课,可让人们更加了解司法的过程,增进对法治的信心。
聂树斌案复查开启了真相追问的大幕。把聂案相关细节摆在司法的阳光下,才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正义照亮人心,从而凝聚起推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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