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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正当持证开档的“草根创业”者又能否搭上“大众创业快车”?(8月3日《新快报》)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出台,就目前而言可谓叫好声一片。对小商小贩而言再也不用躲避城管的驱赶了,对消费者而言食品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对大众创业创新也是一个稳定的途径,对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更加便捷和有法可依。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摊贩管理条例的出台还只是法治监管的第一步,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
首先,是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要科学划定。指定区域不得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并位于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但也不能太过偏僻。要兼顾市民生活方便和摊贩经营。如果没有流动人脉,市场也就难以形成,再好的条例也会没有执行主体。划定时间和划定地点最好广纳民意,综合考虑后敲定。
其次,是防止一些食品企业钻空子。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均实行登记管理,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从经营成本计,一些食品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去放弃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改拿小作坊登记证,如此就会增大食品安全的风险指数,带来监管的难度。因此,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制度要严格区分,区分食品小作坊与食品企业的边界。
其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把食品安全控制在源头。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均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是免费制,这就必然会吸引更多的草根大众创业。从表面来看,因为有了登记,出了问题也很好追责。但实际执行起来,可能出现执行力不够和监管乏力的现象。因为面大,监管可能出现粗放经营,重登记轻监管。比如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制售劣质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又如何应对?
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在监管的同时也要搞好服务,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促进小摊小贩良性发展。小摊小贩也是大众创业的主体,“两小”的生产经营活动既能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能扩大劳动就业率,减轻政府安置压力。从这一层面看,小摊小贩的自主创业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政府应该为他们的顺利创业积极提供服务保障。
文/徐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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