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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界对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呼声一直持续。从法律法规制定层面看,国家对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保障不可谓不明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也是不争的事实。按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的目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在2020年基本得到落实。(12月2日人民网)
关于带薪休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缺乏具体配套措施,规定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约束机制,不少劳动者并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权利,劳动者超时加班、克扣加班工资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尽管社会上要求政府强制推行带薪休假的呼声与日俱增,人社部专门出台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了法律,但是数据显示,目前仅有五成职工落实带薪休假(如果算上统计数据以外的小微企业与小作坊,带薪休假比例可能更低)。
在金融风暴期间,有政协委员甚至建议,暂停执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理由是“饭碗比福利更重要”。上海有一家公司要求所有员工“五一”小长假加班,将一天8小时精算成480分钟,让员工每天提早2分钟下班以充当补休。法定假期就这样被肢解,带薪休假的现实语境可想而知。
自1999年以来,劳动者的假期多以黄金周的形式体现出来。但是由于人满为患、浪费社会资源、打乱正常生活秩序……黄金周的弊端也显现出来了,主张以带薪休假取代黄金周就是其中的代表声音。从理论上讲,带薪休假制度一旦实行,既可节约社会资源,民众也可自主选择休假时间,错开人流高峰。“五一黄金周”随之被取消,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势在必行。但是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力,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声音又沉渣泛起。
从当前劳资双方的供求关系与博弈能力来看,推行带薪休假存在者劳动者权利的瓶颈问题。除了机关事业单位有年休假、学校有寒暑假以外,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带薪假期,职工往往无可奈何。不说小作坊与私营企业员工的休假权利难保证,做一天工拿一天钱的员工不敢休假,就是白领也未必敢找老板要假期,只能“被全勤”、“被加班”。职工虽然不愿意放弃带薪假期,但是带薪休假毕竟不能跟饭碗相比。而且带薪休假还存在休假时间分散,单位工作安排与执法部门取证困难的问题。
尽管《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在2020年基本得到落实,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并非只是为了旅游休假。落实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利需要只争朝夕,不能让劳动者等待太久。
据资料介绍,在欧美国家,用人单位如果对带薪休假贯彻不力将付出沉重的补偿代价,高昂的违法成本促成了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而在我国,虽说《劳动合同法》与《带薪年休假规定》为劳动者争取话语权提供了法律保证。千千万万劳动者坚持呼吁为带薪休假营造出舆论氛围。但是,由于劳动者维权成本较高,对违规用人单位缺乏处罚细则,执法部门执行力偏弱,一些用人单位的利润血管里并未流淌道德血液,不少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利仍被无情剥夺。
因此,要把沉甸甸的带薪休假民意变成现实,除了法律保证、营造舆论氛围以外,执法部门强势维权与加强工会建设,也是重要路径。不仅掌握了话语权的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休假权利要落实,其他劳动者的带薪假期也不能落空。
要化解职工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尴尬,需要劳动者自己争取,更需要法律制度撑腰。职能部门一方面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广而告之,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知晓带薪休假权利;另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落实劳动者投诉,谁触犯了剥夺法定假期的底线,既要纠错,又要处罚,让用人单位感到克扣员工带薪假期得不偿失。同时还要提高工会的地位,由工会代表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全面谈判劳动者权利待遇,早日兑现劳动者的带薪假期。(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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