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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记者,谁来保障正当的舆论监督
乐 群
//www.workercn.cn2016-12-2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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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履行正当的舆论监督之责,在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却受到了人身伤害,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12月16日,中国教育报两位记者在黑龙江省甘南县就学生营养午餐问题进行采访时,被当地民警带回派出所打伤。日前,甘南县人民政府发布事件调查处理通报,对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的派出所副所长,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作出相关纪律处分。两位记者不认同对施暴警察及其责任领导的处理意见。要求对相关人员立案侦查,并尽快进行对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并做出赔偿。

  据报道,两位记者是在接到对当地学校营养餐问题的群众举报信后前去暗访的,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后,该校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俩问了营养餐的事情,不能让走”,进而报警。随后到来的两名警察未佩戴工作证,也未出示有效证件,一名警察连执法仪都没佩戴,押进的是社会车辆……这些细节都让人怀疑程序上的规范性,而两名记者一再申诉在采访期间无任何不当行为却被执意押送、审问、搜身甚至殴打等情节,更让人质疑执法的正当性。

  此事引发各界关注,有对两位记者遭遇的愤懑同情,更有对舆论监督环境的失望和焦虑。

  触动了被监督对象的利益,舆论监督屡屡受阻,记者被殴打、采访器材被打砸等事件,公众并不陌生,其中大多是被监督对象恐慌之下的竭力阻拦和威胁,或是当地黑恶势力出面进行的恐吓、打击报复。然而这一次,记者却是被以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为己任的警察所伤害,令人意外、让人心寒。人们不禁追问: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出手伤人背后,是否有对地方利益的偏袒和保护?

  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仅不为媒体的舆论监督提供便利,反而阻挠甚至伤害记者,这类事尽管不多,但影响恶劣。不久前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在陪同闫先生前往当地法院咨询一起鸳鸯判决书的案件进展时,就遭遇法院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殴打,还被抢去了机器和手机。记者履行正当的舆论监督之责,在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却受到了人身伤害,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当舆论监督生态岌岌可危,社会问题的妥善解决、民生福祉的获得从何谈起?

  对那些嚣张的执法者而言,一手遮天惯了,恐怕早已忘记了法治的力量,更看不到任性执法的后果。记者暗访却被警察殴打,执法者将执法权力视同儿戏,这对更多执法部门和执法者都是一记警钟——正视身上的使命,敬畏手中的权力,严格依法执法,执法者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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