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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独鹤
严独鹤(1889—1968)清咸丰年间翰林严辰的侄孙,桐乡乌镇人。“独鹤”是他早年丧偶后所取笔名。严独鹤自1914年起,在上海主持《新闻报》副刊,编有《快活林》、《新园林》,即以“独鹤”之名,每天亲撰一篇“谈话”,积万余篇,多为针砭时弊之文,得到读者的赞赏。抗战时期,汪伪欲借重严独鹤在新闻界的声望,多次拉拢,均遭拒绝。严氏著有长篇小说《人海梦》、《严独鹤小说集》及电影剧本数部。
1937年4月25日中午,严独鹤和往常一样,在家里吃过午饭,乘坐人力车去汉口路报馆上班。1点钟左右,他走入报馆大门,正想跨进电梯间,突然被从旁边蹿出的一名男子抓住衣领。那男子一边喝道,“严独鹤,哪里走?”一边从袖中抽出一把锉刀,朝他猛砍过来。他本能地伸出双手阻挡,并连连向后退避,嘴里大喊,“有刺客,救命啊。”男子继续挥刀乱砍,一刀砍中他的颈部。搏斗中,锉刀竟被折成两半,半截残留在严独鹤的颈部,顿时鲜血喷涌而出。
呼救声惊动了大楼内的人,大家迅速围拢过来,有人跑进办公室,赶快打电话向巡捕房报警。与此同时,电梯司乘员孟家培不顾危险,大步冲上前去,试图夺下男子手中的半截锉刀。男子举刀砍来,并威胁他站住。两人怒目相对,一时谁都不敢贸然向前。
严独鹤自知流血极多,只好在众人的帮助下,忍着剧痛前往附近仁济医院救治。
不久,在邻近街区巡逻的华捕项伯凤闻讯赶来,与孟家培合力将持刀男子抓住,押送去巡捕房。
与伤人者有书信往来
医生从严独鹤颈部取出残留的半截锉刀,对伤口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并精心包扎好,使他的疼痛得以大大缓解。他躺在病床上,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幕,依然心有余悸。自己乃一介寒儒,手无缚鸡之力,平生从未与人结仇,何以会被人追杀。他仿佛觉得凶手有些面熟,但究竟在何处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
回到家里,严独鹤卧床休息,但他睡不着,满脑子都是男子行凶的画面。忽然,他记起那名男子就是苏州人金甦。
大约六七年前,此人陆续写信给严独鹤,指摘他深谙妖法,或者擅长印度人发明的一种魔术,能控制他人的灵魂,使其精神和身体上均受到莫大的痛苦。字里行间,语气怨毒,甚至有“报复”等字样。那时,严独鹤收到的读者来信很多,但如此奇怪的言论,从来没有见过。他猜测写信人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过了一段时间,此人又写信来,要求他答复用妖术加害于人的理由。为解除对方的幻想,他亲笔书写一封回信,一面好言相劝,请其不要臆测别人;一面表明自己只是个报纸副刊编辑,从来不会任何妖术,也不相信世界上有所谓的妖术存在。
金甦收到信后,马上回函,斥责严自画供状,等于承认确实施行了妖术,加害于他。严独鹤认为对方不可理喻,但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写信给苏州好友程小青,请其登门造访,看看金氏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并设法劝导一番。
曾经与伤人者会面
很快,程小青回信,说已经按所托去过金家,发现金氏举止并不粗野,谈吐尚有条理,只是对严独鹤用妖术加害于人一条,非常肯定,无论客人如何劝导,均坚持己见。程小青认为,从种种迹象来看,金氏明显表露出精神病态。金母等家人也说他患有精神病,恳求受到威胁的严独鹤多多包涵。
不料,有一天金甦忽然找到上海新闻报馆,指名要见严独鹤。严独鹤唯恐引起麻烦,不愿与他见面,只委托编辑部同事出来接待。金氏除精神状态不佳外,其他方面表现还算正常。经严的同事长时间好言规劝,金甦胡闹一阵后,打道回府。
可惜,严独鹤的“噩梦”并未就此画上句号。金甦又写信给他,责怪他畏避不见,显然是心虚的表现。过了几天,金甦再次登门求见。严独鹤感到事情总要有个了断,遂在编辑部会客室与其见面,不过未向对方通报姓名。
对金所称妖术加害于人一事,他反复解释,但对方始终不听,并突然反问道:“你是否为严先生?”严独鹤见其满面怒容,便谎称自己姓张,代严先生见客,并再次强调严先生根本不懂妖术,何来加害于人。金甦悖然作色,厉声说:“必要时,我必排除他,藉以除害。”临出报馆大门时,金向馆中杂役求证,得知刚才会面的人果然就是严独鹤本人。
凶手曾是忠实读者
金甦被抓后,总巡捕房立即派华探刘香斋、梁淦生调查取证,然后向上海特区第一地方法院提起上诉,控告其犯伤害他人罪,请求依法处以徒刑。
4月26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严独鹤因伤未到,委托吴之屏律师代理。庭审开始,原告捕房律师王耀堂发言说,昨天事发后,巡捕从金甦身上搜得严独鹤写给他的信件,证明严确实反复劝导过他。被告对于刀刺严独鹤的事,在捕房供认不讳,已录有供单。不过,他是否串有精神疾病,还有确认的必要。
接着,吴之屏律师起立发言,说被告纠缠受害人严独鹤已长达一年多时间,虽经严复函详细劝告,均无效果。严托友人程小青至苏州皮市街54号金宅访问解释,发现被告谈其他事情,思路清晰,一旦提及严独鹤,立即神志大变,坚称自己精神上十分痛苦,都是因为受到严独鹤用人力不可抗的神术所致。岂料昨天竟发生如此血案,现被告人家属请求法院依照保安处分条例从轻发落。说完,吴律师取出被告写给严独鹤的几封信,呈法官检查。
最后,由被告陈述案情和理由。金称自己是苏州人,现年40岁,家住苏州皮市街54号,在江苏高等法院任录事,开始专管签发传票,现在从事分发新案工作。大约10年前,突然患一种莫名其妙的病症,有时竟连执笔也十分困难,有时神志不清,经常办错事情。开头不知道原因,后来在梦中发现是严独鹤使用人力所不能抵抗的法术所造成。由于经常阅读《新闻报》副刊《快活林》,发现严独鹤撰写的“谈话”专栏文章中有意无意承认其有某种法术,于是与其交涉,虽然有过解释,但本人始终认定长期受严的侵害,所以准备让其身体上也受到痛苦,以发泄胸中的愤怒。
法官问被告既然与严独鹤素昧平生,何须对其侵害。被告坚持成见,认定受严施术作弄,必须给予报复。
当庭替凶手求情
一周后,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严独鹤被刺案。严独鹤因伤尚未痊愈,再次缺席,全权委托吴之屏、钱阴武律师代办。仍由捕房律师王耀堂首先发言,说在延期审理此案期间,被告供述那把行凶的锉刀购自汉口路161号瑞昌五金店,价款4角5分。法庭命被告陈述意见,金甦起立答道:因受严独鹤法术加害,所以准备报复,但此事自知太无根据,别人很难相信。钱庭长宣称,被告在延期审理期间,经法医检验果真患有精神疾病,但症状轻微。说完,命庭丁将法医报告书递给被告代理律师查阅。被告立即起立否认患有精神病,对法医的鉴定结论不服。钱庭长认为本案受害人严独鹤的伤势还须经法医鉴定,所以谕令案件再延期一周重审。
5月10日上午,特区第一地方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严独鹤被刺案。此前,经法医魏立功检验,结论为金甦患有思维不健全的精神病,得这种病的人,往往仇恨心理比较重,对社会和个人均有危险,且为不治之症,须用隔离或看守的方法,预防其行为失当。
当时严独鹤伤已痊愈,因此偕同代理律师吴之屏、钱阴武一起出庭。先由严简要陈述案情,然后说幸亏本人此次受伤不太严重,所以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但考虑到个人、公众及被告将来的人生安全,请再给予保安处分,交付地方监护。
随后,被告金甦发言,仍坚持成见,称刺严的锉刀系外国产品,质量可靠,非常坚固,曾有两名壮汉试过激烈争夺,也不能使这种锉刀折断。此案发生时,他与严并未十分抗争,却轻易折断,由此证明对方确有妖法。
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各执一词,争论良久。最终,法庭判被告金甦有期徒刑六个月。金甦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事后,有人问严独鹤对此案判决有何感想,这位一向与世无争的报纸编辑真诚地说:“金氏既然患有精神衰弱症,我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但为保证其将来安全和及时治疗,又请求给予保安处分。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请求,完全出于公众安全的考虑,并非只图个人得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