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7日)有媒体报道说,国家医保局于26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个人账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预示着医保制度改革将迈出重要的一步。
图片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截图
医保制度,是最最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在民生意义上,医保制度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就业保障及其救济制度。在现代国家,绝大多数人生于医院、终于医院。环顾世界,所谓幸福指数高的国家,无不是医保体系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度高的国家。更重要的还在于,在当代,医保体系建设、医保保障程度、医保所关联的相关问题,都是国家政治的主要议题,是政治竞争与博弈的最重要命题;医保制度产出的民生结果,就是政府的政治答卷,其分数高低决定着政府的政治前途。
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有涉医保体系建设和医保制度改革的方案,都须慎重,都应将目标设定为越改越好,让民众切切实实地具有获得感和增益感。从人们日常就医的经历中可知,医保体系建设和医保制度改革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方案设计绝非是靠拍脑袋所能确定。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对这样一项复杂的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提出基于个人经验的意见,也非易事。作为一项制度,即使将“帕累托”式的人人增益的改革效应作为“取乎其上”的目标设定,其复杂的运作机理也会使得一些个体或群体的得失与整个体系和制度实际产生的综合效益之间并不能完全划上等号。
当然,这绝非是说个体从医保体系和制度产出效益中的占比就不足以评价其改革的设计及其效果。虽然医保体系和制度运作过程复杂,但判断其功用如何却并非复杂。任何医保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的效果如何,可从医保覆盖(病种)面和医保(费用限制)保障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观察。如果医保改革在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增强,那么,这个改革就是成功的。
正如上述征求意见的改革措施所示,此次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共济保障程度,关系到医院的日常运转,从而关系到整个医疗体系的稳定运作。医院以及整个医疗体系的运作,其目的在于为国民提供基本和质量越来越高的医疗保障。没有这个目标设定,医院以及整个医疗体系的运作就成了自我运转;而门诊共济保障程度不足,影响医院以及整个医疗体系的运作,医保制度就成了摆设。这也就是说,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应该使医院以及整个医疗体系运作与个人所得之间保持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