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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执法方式、载体的选择,还是具体处罚金额的确定,都应该本着依法、公平的原则,执法者不能滥用权力的弹性和裁量空间。说到底,“文件式执法”加上“罚款1元”,不过是穿了件“执法”的马甲,其随意、不作为和懒政的实质暴露无遗。
据新华社7月11日报道,在广东省阳江市,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被非法征用了8年。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下发过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被阻止,相反占地面积越来越大。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而当地国土部门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予以罚款。
近年来,在严肃、严格执法之外,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亦屡被提及,一些媒体和专家也不断呼吁。但看罢上述案件不难发现,一些执法部门很是“温柔体贴”,只是“体贴”得出了格。
上述案件中,当地执法部门的“体贴”主要体现在两个关键词上。第一,“文件式执法”。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当地国土部门没有置若罔闻,而是8年4发处罚决定书,其中有两份处罚决定是同一天发出的。乍看或许会觉得“挺负责的”,但事实上,这些处罚决定对违法者丝毫未发挥作用。这背后的逻辑是,有人违法,执法者就来“处罚”,违法者交了罚款便可继续违法,不交罚款也无所谓,反正执法者“尽力”了。某种角度看,这或许正是执法者与违法者的“心有灵犀”和“心照不宣”吧。有人以为,如此,若有上级机关过问或者媒体曝光,监管部门也不会落个“不作为”的定性和名声。
第二,“罚款1元”。对非法征地,当地国土部门也“作为”了,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给予处罚。面对媒体质疑,当地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理直气壮”——“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因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30元是上限,所以罚款1元,有错吗?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是一种正常的执法状态、处罚力度和分寸吗?如此可怜的罚款能起到纠正违法行为、震慑更多潜在违法者的作用吗?更重要的是,执法部门如此“温柔体贴”是只针对个别人还是一视同仁?
从此番案件的诸多情节来看,执法与违法“拉锯”8年,被违规征用的土地面积不降反升;涉事土地距离其被主管的阳东区国土局并不远,国土局对自己“眼皮底下”的违法行为多年来都没有前往取证;综合执法强拆多次,次次不了了之……执法部门的“战斗力”简直“弱爆了”。而事实上,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番案件中被违规占用的土地面积已经达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标准,已不仅仅是行政处罚的问题。
诚然,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执法部门是有裁量空间的,但这个裁量空间并不是无原则、无标准的完全自由,而是“罪罚”相当,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又要有所平衡,注意执法的统一和权威。
说白了,“文件式执法”更像是为证明执法而执法,为将来撇清自己、不承担责任而不得不执法:“每平方米罚款1元”的“吐血折扣”也并非人人都能享有,而多半是“亲情价”“内部价”“协议价”。当两者结合在一起,相关部门还说自己是依法办事,真有点儿“糊弄鬼”的意思。
不管是执法方式、载体的选择,还是具体处罚金额的确定,都应该本着依法、公平的原则,执法者不能滥用权力的弹性和裁量空间。说到底,“文件式执法”加上“罚款1元”,不过是穿了件“执法”的马甲,其随意、不作为和懒政的实质暴露无遗。我们对如此在执法上耍手段的行为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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