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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
打通企业技术创新“最后一公里”为实现“浙江创造”提供技术工人队伍支撑
浙江省总工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已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实现由“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中的主力军作用,2010年起,省总工会、省科技厅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并下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三年内在全省创建500家的任务,实现“创建一批创新工作室,培育一支创新队伍,完成一批创新成果,建立一个创新机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五个一’”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各类劳模创新工作室1347家,工作室年均实施技术创新4000多项,在集聚职工创新人才、释放职工创新活力、解决企业技术创新“最后一公里”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
(一)以建章立制促创建。省总工会、省科技厅联合制订下发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提出“有牌子、有团队、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有成果”的“六有”创建标准。明确创新工作室根据企业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创新目标责任制和创新计划、立项、实施、评价、表彰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评估、验收、结项及成果管理制度;建立成员档案及工作职责分工,工作室牌匾、制度、职责分工等内容上墙,自我加压,自觉接受监督。
(二)以先进典型促创建。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及面,深入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2012年初,时任全总主席王兆国和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分别就浙江电力系统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和做法做出重要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我们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抓好选对象、立项目、发挥作用三个环节,通过选树典型在全省各级大力推进工作室创建工作。
(三)以表彰激励促创建。鼓励和支持各地各产业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开展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列入我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和省人才办年度工作内容,并争取了省财政资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从2011年开始,省总工会与省科技厅每年联合评选命名一批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迄今已命名137家,给予每家3万元的政府创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一些企业专门设立“创新风险基金”,用于鼓励职工创新;不少企业对工作室的创新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设立奖励系数,完成兑现。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杰出职工金锤奖等重要评模评优活动。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创建热情。
(四)以舆论宣传促创建。创建活动重在集聚人才、重在创新活力、重在能量释放、重在创建成果、重在社会影响。我们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和劳模的先进事迹、典型思路和做法,对一些具有影响力、见效快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案例和项目,通过交流、展示、推介、对接,促进工作成果、创新成果的交流和分享,促进这项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拓展、延伸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