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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信念和力量 续写光荣与梦想
//www.workercn.cn2014-01-28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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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兴盛

  2003年,是浙江省、我国和国际非遗保护工作启动的关键一年。2003年8月26日,浙江省文化厅在诸暨召开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会议,标志着浙江省这项工作的全面推开。2003年10月24日,文化部发文公布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一批试点,其中浙江、云南被列为综合试点省。2003年11月3日,第三十二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至今非遗十年,特别是在浙江省被列为全国非遗保护工作的综合试点省份十周年,在这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我们召开浙江非遗十年座谈会,邀请了来自全省各地的非遗工作者、传承者、专家学者、非遗志愿者和新闻媒体记者的代表们,一起回顾总结浙江非遗十年的光荣历程,一起畅想和展望未来非遗事业的发展前景。

  非遗十年,浙江省非遗事业高歌猛进。这十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遗保护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决策,认真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文化部的密切关注和精心指导下,在全省上下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作为全国非遗保护综合试点省,先行一步,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开拓进取,非遗保护事业发展迅猛,成绩斐然,领跑全国。

  十年春秋,十年收获。这十年来,浙江省非遗保护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呈现出一派兴旺的景象。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有9个项目上榜;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蝉联三连冠,共有187个项目上榜;省政府公布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788个项目入围。各地已公布市级非遗名录项目2506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5421项。文化部公布了浙江省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2人(其中过世10人),省文化厅公布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38人(其中过世51人)。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公布了46个省级非遗传承基地、131个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20个省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55个省级非遗旅游景区景点、50个省级非遗宣传展示基地、55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9个非遗生态保护实验区、8所高校省级非遗研究基地。举办了8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3届中国(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经当地编制部门批准,全部建立了非遗保护中心。省级财政不断加大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2012年起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包括昆曲500万元、古籍保护300万元)。2008年11月,文化部在浙江省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场会,推广浙江非遗普查成功经验;2011年12月,文化部在浙江省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推广浙江非遗保护模式。

  浙江省非遗保护事业蓬勃发展,许多工作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中国文化报》先后以《非遗保护浙江领先一步》、《浙江非遗普查全民动员》、《非遗普查看浙江》、《浙江缘何走在前列》、《一个“非遗”保护示范省的秘密》、《非遗保护的浙江行动》为题,在头版头条或重要版面做重点报道。《浙江日报》先后发表了《浙江:非遗保护有声有色》、《浙江省非遗保护领跑全国》等重点报道;新华社四位记者采写和发表了以《浙江非遗保护领跑全国》为题的综合报道,中新社以《非遗保护看浙江》为题发了通稿。浙江非遗十年,可圈可点,可感可叹。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省广大非遗工作者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密不可分,与大家的辛勤劳动和满腔情怀的付出密切相关。

  荣誉与责任同行,挑战与机遇同在。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强调,对宣传思想工作,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前列意识;真正重视起来、担当起来、行动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浙江省丰富多彩、斑斓多姿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题中之义,是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繁荣的重要根基,也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遗保护,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对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并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使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相结合,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统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满意导向,推动非遗为民惠民,使群众真正成为非遗事业发展繁荣的主角。坚持规划引领、政策驱动,保持先行先试先发优势,以典型引路引领事业发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坚持借力发展和融合发展,依靠政府和民间两种力量,深入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社会生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把非遗保护向纵深推进。

  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申报与保护的关系。申报是手段,不是目的,今后要把工作重心转到申报成功项目的保护上来。二是保护与传承的关系。保护是关键,传承是根本,要从传承民族文脉的高度、从培育民族文化自觉的高度、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推进珍贵的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三是保护和应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一些项目可作为文化资源适度开发,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但开发要服从于保护、服务于保护。四是优势与弱势的关系。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要特别关注保护濒危项目,传承中华文脉。

  本世纪初的非遗十年,是光荣绽放的十年;下一个十年,我们同样充满着期待。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成绩斐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非遗事业的推进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有许多疑难杂症需要破难攻坚。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群众的普遍关心和共同参与,更需要所有非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传承光荣传统,实现共同梦想。让我们立足新起点,迈出新步伐,开启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共同创造无愧于伟大时代的光荣业绩,继续抒写非遗事业的光荣与梦想! (作者为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本文为其在浙江非遗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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