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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发展处于转型期和换档期召开的一次关键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深刻剖析了我国发展改革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站在战略高度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对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对西藏统一战线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科学把握西藏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统一战线在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发展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大而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党的重要法宝,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好、使用好、发展好。今天,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必须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精准施策。
(一)寺庙管理体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寺庙一直是十四世达赖集团对我区进行渗透的重点,其宣称“控制一座寺庙就等于控制共产党的一片地区”。而寺庙是僧尼生活、修行的重要载体、主要场所,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对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西藏和平解放后,我们对寺庙管理大致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民管会管理,由爱国爱教僧尼组成民管会对寺庙实施管理,但由于受十四世达赖集体的干扰破坏等原因,一些寺庙一直存在着民管会管理与传统运行体制“两张皮”现象,寺庙真正管理权并没有掌握在爱国爱教僧尼手中,成为区内诸多不稳定事件的根源。第二阶段是法制宣传工作组进驻寺庙。向寺庙派驻法宣组,对广大僧尼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成效明显,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据点”一个一个被拔除,广大僧尼“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但存在应急性、临时性等弊端,无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往往“人在寺稳、人走寺乱”。第三阶段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2011年,区党委创造性地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引入宗教领域、引入寺庙管理,在全区寺庙成立管理机构,选派干部驻寺,实施“六建”,出台“六个一”、“九有”等一系列措施,从而斩断了十四世达赖集团隐藏在寺庙里的“黑手”,有力维护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经过两年的探索、创新、实践,目前我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机构已全部建立,寺庙管理干部配齐配强,寺庙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正常宗教活动有序开展。下一步,需要我们在深化、完善寺庙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动脑筋,以有效体制机制构建宗教领域维稳长效机制。
(二)民族团结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区是以藏族为主体,由藏、汉、回、门巴、珞巴等民族组成的民族区域自治区。我们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从199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每年的9月份为“民族团结月”到2010年7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历经多年努力,各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意识牢固树立,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已成共识。目前,我区各族人民空前团结、和谐相处、共同奋斗,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我们要继续坚持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开创民族团结事业新局面。
(三)非公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央的特殊优惠政策指引下,我区非公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2012年,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12万户,注册资本436亿元,从业人员56万多人,已成为全区的税收大户、投资拉动的重要力量和安置就业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动和创造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非公有制经济财权”“不可侵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治上放心、思想上放开、政策上放宽、发展上放胆、工作上放手”和“低门槛、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等政策,发挥好非公党建工作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党外代表人士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事关统一战线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随着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梯次结构趋于合理,代表性不断增强,从以宗教界、民族界党外代表人士为主到现在宗教界、民族界、工商界、党外知识分子等界别并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大量增加。我们要更加广泛地汇聚各方面人才,提升重视程度,经常联谊交友,健全体制机制,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基本环节,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不断增强他们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更好地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
(五)境外藏胞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1959年十四世达赖叛逃境外已有50多年,境外藏胞也发展到以第二代、第三代为主,新生代藏胞有许多新特点、新情况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全面研究,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举措,团结争取更多境外藏胞心向祖国。
二、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努力开创我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中国梦”西藏篇章凝心聚力、集才汇智,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区党委部署上来,以全会精神为统领,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统战工作放在工作全局来考量和谋划,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将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不断开创我区统战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致力于“治藏先治寺、稳藏先稳僧”。要强化反分裂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十四世达赖集团背叛祖国、背叛民族、背叛宗教的反动本质和分裂图谋,引导各族群众将藏传佛教与十四世达赖区分开来、将十四世达赖与达赖的封号区分开来,自觉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要坚持依法管理、社会管理、民主管理,全面深化寺庙“六建”工作,构筑起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长效管理体制。要全面深化“六个一”活动,将争取人心、争取僧心工作贯穿始终。要全面深化“九有”和文化建设,强化寺庙公共服务,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每名僧尼。要全面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把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团结到爱国爱教旗帜下,充分调动他们爱国守法的积极性。要全面深化在编僧尼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养老医疗保险、低保、年度免费健康体检等工作,重点推进寺庙养老院建设和僧舍修缮,切实解决僧尼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修行、潜心修法。要全面深化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满足群众的基本信教需求。要全面深化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挖掘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新阐释。要全面深化反自焚专项斗争,发挥好宗教界爱国人士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批驳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歪理邪说。
(二)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和谐西藏的群众基础。要紧紧抓住民族团结这根生命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四个认同”。要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进社区、进农牧区,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郁氛围。要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力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实绩筑牢反分裂斗争的铜墙铁壁、群众基础。
(三)进一步助推非公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凸显西藏跨越式发展的主力军作用。要切实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做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培训党建指导员和党务工作者“两支队伍”,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党务咨询、党建理论传播、困难党员职工帮扶等八项职能。要切实抓好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按照加强和改革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推进非公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非公经济中长期(2011—2020)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逐步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逐步消除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最大限度地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良好环境。要切实抓好平台建设,继续开展“中国光彩事业西藏行”等活动,为非公企业集资、融资提供平台,更好地促使非公企业快速发展。要切实抓好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的成立组建工作,指导商会发挥好调查研究、咨询监督、联谊协调等作用。
(四)进一步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认真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要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选拔作用机制,贯彻落实好《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五年培训规划。要大力实施“三百工程”,着力培养100名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爱国人士,100名在科教文卫等领域有较大影响、贡献突出的党外知识分子,100名有经营头脑、经济实力、发展潜力的非公经济领军人物,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立场、在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要大力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两院”中任职,加大党外干部的使用力度,促使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走向领导岗位。要充分发挥西藏社会主义学院,以及西藏佛学院及其分院在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中的主阵地作用。
(五)进一步开拓藏胞工作新局面,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国际统一战线。要加大“请进来”工作力度,继续组织爱国藏胞回国参观,使他们亲身感受西藏的巨大发展变化,以团结争取更多境外藏胞心向祖国。要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组织高僧大德、文艺团体等出访国外藏胞聚居区,宣传社会主义新西藏经济社会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在文化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成就,增加境外藏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增强祖国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要积极开展侨务工作,切实发挥自治区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境外藏胞的桥梁纽带作用。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把全区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为建设“六个西藏”服好务,为谱写“中国梦”西藏篇章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