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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永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实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结合纪检工作实际看,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进取意识,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进取意识是一种积极向上和立志有为的精神状态,是一种自觉的精神力量,因而是创新的动力之源。如果进取心缺失,工作中就会按部就班、保守停滞、无所作为;就不可能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在工作实践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畏难情绪,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缺乏创新求索精神和进取意识。必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形势的判断和提出的任务,自觉破除保守畏难观念,牢固树立进取实干意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身改革。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认真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全面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各项改革任务,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科学谋划工作。着力推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防线。
二、强化机遇意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说,机遇意识就是战略意识、前瞻意识,是一种体现预见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战略思维。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牢牢抓住机遇、积极用好机遇,不仅体现一种能力素质,更体现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境界。在现实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真正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强化机遇意识当成一种政治素养来对待,缺乏长远眼界和战略思维,工作缺少预见性和科学性。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矛盾交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居安思危、迎难而上,真正把机遇意识转化为谋划改革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意志、领导改革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改革发展的工作举措。把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
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也是一种工作态度、一种优秀品质、一种理想追求,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前提。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来自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人民的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业”,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承担起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监督责任。围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权力入笼”工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要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又要防微杜渐,对“舌尖上的腐败”等现象“零容忍”,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积极构建纪检监督、行政监察、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作者为南宁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