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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细则》(津政法制[2013]3号)要求,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了《东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津丽依政发[2013]4号),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尽可能消除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就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学习借鉴兄弟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东丽区邀请滨海新区、津南、西青、北辰四区法制办领导进行座谈,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对群众检举、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并严格问责。
4.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东丽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活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平时注重业务培训,打牢案卷制作人才基础。通过开办大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聘请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给执法人员传授讲解做好案卷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组织执法人员互相交流文书制作经验,还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到其他单位学习参观案卷工作的经验作法。通过学习培训,各级执法人员对案卷制作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认识,制作案卷的能力也有了明显提升。
(七)创新复议方式,强化行政监督
1.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公正、高效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层级依法行政监督方面的作用。按照重依据、重程序的原则,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导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工作。2013年6月,区政府法制办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公安分局、人力社保局等八个部门就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复议案件的情况和解决渠道,特别是垂直领导机构向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应对修订复议法后会进入本级政府的复议案件,也通过调研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和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分析和梳理汇总,为今后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累了第一手材料。
3.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履行行政监督、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法复函[2011]628号)精神,我们制定了《东丽区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津丽法制[2013]7号),通过推进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4.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以促进行政复议程序化为核心,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3年以来,东丽区继续以贯彻《行政复议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力度,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审结完成的6件中,均是通过和调方式解决的。通过案件和解调解,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发挥了行政复议工作在促进全区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贴紧中心工作,凸显创新特色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
各街道、各部门注意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实了法制干事,明确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指导、方案制定、措施落实和督查检查等工作,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行政决策时找法律依据;议事注意程序;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涉法问题请教法律顾问,依法用法成为行政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招法,依法行政成为工作自觉
一是梳理部门职责法定依据,以此作为行政工作的指引。二是分解规范各级权力,使办事权、审核权、批准权均有相应的依据和规范。三是在行政执法上建立责任追究和案件调查与审查“两分离”制度,不断探索协作分工、靠实责任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审查、复核、执行程序。
(三)加强载体建设,使依法行政工作从无形变有形
很多部门在现有各项行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职领域的特点和管理职能,把工作职责内容细化量化,与相关规定对应,作为工作的基准,使抽象的依法行政更具操作性和具体化。
(四)注重积累,案卷整齐
各行政部门对日常管理工作的材料注意收集保存,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工作流程清晰可见、记录完备、卷宗齐全,体现了管理的水平。人社局、东丽湖街道注意档案资料的管理,每一项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实施过程及结果都能做到有形、有影,体现了功在平时的精细化管理。
(五)管理有序,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
大多数部门不断健全法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法律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有力地提升了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重点监管和全面规范相结合,狠抓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了良好的法制工作环境。
树立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上水平
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从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制定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认识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对我们而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就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法律程序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着力提高工作运行质量和效率,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纠纷和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充分认识依法行政重大意义,明确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和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提高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的科学性。特别是对于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必须充分调研、科学规划、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审慎进行。
(三)认真落实执行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我区依法行政32项配套制度,法制办将此32项制度与我区现行的8项行政工作制度汇集为东丽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汇编,这是我们依法行政工作的抓手,要在行政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树立执法无小事的意识,一张罚单牵涉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牵涉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一个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牵涉行政领导的行政责任。要层层制定分解责任,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严格按岗位分解落实执法任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部门针对目前我区存在政风行风、处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春兰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工作,认真探索研究,全力进行整改。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培训教育,强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研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审查、执行、复核程序,严格执行案件调查与审查“两分离”制度,认真推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我区刚刚制定了《东丽区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意见》,着力推进依法执法,防止权力滥用;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推进严格执法,严禁枉法舞弊;推进文明执法,倡导执法人性化;推进廉政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旨在通过推进“五项建设”,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转变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提升社会和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落实“五项建设”。
(六)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开通电子信箱,方便群众查询,接受市民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将办事程序、执法程序、监督电话以公开栏、触摸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公示,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各部门都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各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快捷、透明、规范。
东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