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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www.workercn.cn2014-02-20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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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东丽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国务院和天津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落实,重点安排实施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以纲要为依托,有序运转依法行政各项机制

  (一)高效能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出台后既合法合理又符合民意

  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是实现行政规范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此项工作中,区政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先制定计划再调研论证,再执行起草文本、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审核批准和发布备案的程序,确保了区政府出台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审核合格率。尤其是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社会热点、难点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不但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考量,还要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力求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合民心、顺民意,保证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全区得以顺利实施。2013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够做到在其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没有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条款,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制定的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够做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集体讨论决定。没有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就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抓好制度运行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区各部门不断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突出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听证等关键环节,有效保障了决策切合实际,符合科学发展。在实施重大决策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环节"作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区审计局充分发挥专项监督职责,严把审前调查关、审计取证关和三级复核关,强化对重大财经违规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加强了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2.行政权力服从科学依据和社情民意。对涉及重大民计民生问题的决策,我们坚持通过网上公开、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分层次进行研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决策草案的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3.执行制度,使依法行政工作由抽象到具体。依法行政要得到整体推进,必须有一整套制度体系作为保障。2011年以来,东丽区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从组织领导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政府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管理、行政行为监督、社会自治功能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等八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行了分解,制定了《东丽区推进依法行政40项配套制度》,并将40项制度编辑成册,印发全区各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各部门均以40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抓手,在行政工作中贯彻执行。2013年初,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我们加强了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40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东丽区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内容。通过制度的规范约束,提高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对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2.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主要围绕事权、财权、人事权问题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做到了主动公开。在事权上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在财权上重点在财政预决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实施了公开,做到财政预决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缴分离,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用品一律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等方式实行政府采购,用"阳光财政"消除"暗箱操作"。在人事权上重点在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人员编制、考核、奖惩、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实行了公开,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3.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开方式。东丽区坚持“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以桌牌、公开栏、报纸、电话、政府公共信息网络等方式公开干部身份、职责,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录、财政预决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投资项目、专用资金使用等内容,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

  (四)运行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2013年初,为突出年度工作重点,使工作更加深入、更具有针对性,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在行政领导调整变化时,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各街道、区政府各行政部门相应的组织机构主动对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年度召开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要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依法行政成为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推进依法行政给予人、财、物上的保证。三是各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平时以例会形式议大事,以监督形式抓具体,使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的有形状态。

  (五)完善考核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东丽区从2006年开始,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区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社会事业等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同步考核。

  一是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的功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区政府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结果;分析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要求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研究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是对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政府各部门及分管区长,并对应各部门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各自职责,制定了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同考核目录一并下发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实行工作督察考核制度。东丽区不断完善了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督查室对全区各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统一督查,以督查件的形式要求有关部门将工作进度上报督查室,并供有关领导审阅,促使工作效率不断上升。同时我区推行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促进了各单位、各部门间的良性竞争,切实提高了行政服务和管理水平,使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科学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通过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东丽区加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组织实施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工作。对负责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出以本机关主体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权的所有条款,同时针对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等进行具体细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减少处罚随意性。

  2.建立行政协调机制,妥善解决部门间行政执法争议。近年来,东丽区行政争议呈现增多的趋势,反映了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同时也反映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和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尚不健全。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区政府法制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方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通过协调、沟通、指导、监督等形式,对行政争议提早发现、提早解决,建立争议案件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争议的产生,2013年,东丽区先后妥善协调6起行政执法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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