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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杰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断打出纠正“四风”的组合拳,持续发出作风建设的最强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但从检查调研和日常见闻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必须予以纠正。
“运动风暴”论。有的人认为党的十八大突出抓作风建设只不过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第一把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外释放执政理念、赢得群众支持的一种具体措施,无非是“一阵风”、“一场运动”,顶多是较以往的“风”更为猛烈些的“运动式风暴”而已,早晚会“风吹云散”、“雨过天晴”。还有的人认为,干部作风一抓就好转,只要采取强硬措施,开展一次整顿、查处一批干部,就可以彻底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取得一蹴而就的效果。
“阻碍发展”论。有的人认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扎实整治“四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清退会员卡、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公款送节礼、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在节约公共资金资源、遏制不合理消费的同时,也会影响一些行业的发展,尤其会给餐饮、烟酒、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带来冲击和影响,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有的人认为到上级部门跑个项目、要点资金时,不送礼显得心不诚,会淡化和上级部门的关系,影响项目和资金的争取;还有的人认为作风建设有点小题大做、矫枉过正,会让干部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作为思想,事事怕挑担子、担责任,会挫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影响工作,影响发展。
“不近人情”论。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一系列针对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的禁止性举措密集出台,内容不仅涉及工作要求,还细化到生活领域,公车不能私用,好车不能坐,名酒不能喝,高档酒店不能去,婚丧嫁娶不仅要报告,还不能大操大办,办公室面积不能超标,等等。有人认为这些作风方面的规定过于严格,执行起来过于认真,认为逢年过节给干部发点福利、给上级送点节礼很正常,婚丧嫁娶是人之常情没必要管,用公车办点私事也不算啥大事,吃点喝点只要是为工作也合情理,认为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等都是芝麻大的小事情,被检查发现了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在有点小题大做,太不近人情。
“与己无关”论。有的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高级干部和中央机关的问题,县、乡等基层单位资金少、权力小,八项规定禁止的内容在基层单位和自己身上不会出现,抓作风建设与己无关;有的认为抓作风建设是“务虚”,与抓业务工作、抓经济发展、抓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没有太大关系,也不容易出成绩,从而敷衍应付;有的认为普通党员干部无职无权,不存在什么作风问题,抓作风建设对普通党员干部意义不大;有的认为基层党员干部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群众反映最强烈,作风问题主要在基层;还有的认为抓作风建设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其他部门单位没有直接关系,无需参与其中,等等。
上述错误认识,看似满腹委屈、振振有词,实际上是在混淆视听、制造干扰,妨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背后反映的恰恰就是党的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淡薄,很多方面体现的就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必须深刻认识其本质,保持警惕和防范,切实加以纠正。
(作者系陕西省石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