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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大决定对新时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党委负责人,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正确认识和切实落实党委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转变思想认识。新一届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民意调查结果表明,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明显增强。这一方面充分说明中央抓反腐、抓作风非常及时、非常正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级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做,力度还需加大。要转变和树立新理念:如果单位有同志廉政出了问题,首先要检讨自己党委一把手肩负的责任。只有党委的主体责任得到切实落实,才能运用各种手段,协调各个部门,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进而使我们的党委班子、各个党员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强化领导机制。作为党委书记,从我做起,首先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平时,自己要带头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有关规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肩负的责任。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抓好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廉政方面出现的很多问题,究其原因,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缺位,缺少相应的制度或者已有制度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市政公用事业来说,严格的制度约束尤为重要。大的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围绕市政建设维护工作长远发展,经常通气、互相补台;对于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上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工程建设维护方面,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经济合同审查管理办法》《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工作讲求程序,力求规范,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尽量减少和杜绝人为因素。
四是抓好教育监督。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为此,今后不但要像以往充分发挥纪委的教育作用,还要多管齐下,发挥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的作用,利用理论教育、对外宣传、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培育廉洁文化,完善和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作为党委书记,坚持逢会必讲廉政,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发挥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视察市政公用工作,扩大和完善政务公开,建设维护计划、规范性文件、财政、人事等信息主动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为纪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积极支持纪委办案。要求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局纪委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于纪委发现的问题苗头,不以恶小而不纠,从早从小抓起,党委敢于担当,及时提醒和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人。对于各单位出现的廉政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作者系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