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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财犯罪 瞄上智能手机
丰台区检察院 李章颖 吕依蔚//www.workercn.cn2014-01-15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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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手机几乎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手机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也不同于以往的侵财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罪名较为集中,多为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类案件。如2011年至2013年,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共受理抢劫案件76件/117人,其中未成年人单纯抢劫手机的案件4件/8人;受理盗窃案件83件/94人,其中未成年人单纯盗窃手机的案件8件/9人;抢夺案件2件/2人,均为未成年人抢夺手机的案件。未成年人单纯因手机引发的盗窃、抢劫、抢夺案的人数占此三类案件受理总量的8.9%。

  第二,侵财对象较为集中,主要以高端智能机为主,尤以苹果手机居多。如2012年11月,张某某先后抢劫黑色苹果4手机、诺基亚智能手机、联想智能手机;2013年1月,韩某、金某在一胡同内以语言、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劫白色苹果4手机一部。

  第三,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虚荣心。张某为某高中学生,看到同学们不断换手机,自己也想再换一个,向父亲提出后,父亲认为张某已经有手机了,不同意再买,张某赌气决定抢一个。张某在网站购买手机后选择货到付款,等快递员送货时趁人不备,张某拿起新手机就跑。因涉嫌抢夺罪,张某被移送审查起诉。

  第四,因涉案手机价值较高,犯罪处罚较为严厉。目前,市场上高端智能机动辄几千元,即便用过一段时间,作价鉴定时一般也能达到入罪的标准。如田某先后两次抢劫两部LG手机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金某(有刑事前科)抢劫苹果手机一部并致人轻微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提醒各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要正确看待手机的价值,切勿攀比,以免因小小手机搭上大好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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