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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京津沪为5419元,东部地区为3148元,中部地区为2882元,西部地区为3167元。地区之间呈现中部低、两头高的特点。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88倍。
第五,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平均收入最高,为3791元;地级市的平均收入为3033元;县级市或县城的收入平均为2656元;乡镇和农村的收入分别为2518元和2485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3倍。
第六,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科研单位4620元;(2)三资企业4420元;(3)高等学校4025元;(4)国有企业3703元;(5)国家机关3536;(6)其他事业单位3195元;(7)其他企业3121元;(8)医疗卫生单位3030元;(9)中小学2983元;(10)私营企业(民营、个体)2914元;(11)乡镇企业2347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97倍。
第七,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企业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收入位居前三甲,分别为3724元、3597元和3577元;商业和服务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收入居中,分别为3139元和3012元;最低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收入分别只有2577元和2386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6倍。
第八,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4501元;(2)金融业为4181元;(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为3770元;(4)房地产为3590元;(5)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为3576元;(6)文化体育娱乐为3469元;(7)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310元;(8)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为3285元;(9)采矿业为3221元;(10)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为3109元;(11)教育为3090元;(12)建筑业为2956元;(13)制造业为2935元;(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2907元;(15)农林牧渔为2876元;(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736元;(17)批发零售为2718元;(18)居民服务为2708元;(19)住宿餐饮为2600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73倍。
就业满意度
由于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毕业生对自己所找到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在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中,有13.7%的毕业生对找到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51.1%的毕业生感到满意;32.4%的毕业生感到一般;2.5%的毕业生感到不太满意;只有0.4%的毕业生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
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之间存在差异:博士生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硕士生,再次是专科生,本科生的满意度最低。
第二,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京津沪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高,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低,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
第三,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城市越大满意度越高,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地级市,第三是县级市或县城,第四是乡镇,在农村就业的满意度最低。
第四,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国家机关;(2)高等学校;(3)科研单位;(4)国有企业;(5)三资企业;(6)其他事业单位;(7)私营企业(民营、个体);(8)其他企业;(9)医疗卫生单位;(10)中小学;(11)乡镇企业。
第五,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7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企业管理人员;(3)专业技术人员;(4)商业和服务人员;(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六,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2)农林牧渔;(3)文化体育娱乐;(4)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金融业;(6)教育;(7)房地产;(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10)建筑业;(11)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12)采矿业;(13)批发零售;(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5)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16)制造业;(17)居民服务;(18)住宿餐饮;(1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此外,性别之间、学校类型之间的就业满意度差异不大。
就业分布
根据已经确定就业单位者的回答,2013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状况如下:
第一,按就业地区划分:在京津沪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2.8%,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46.0%,在中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22.2%,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9.0%。
第二,按就业地点划分: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工作的毕业生占52.6%,在地级市工作的占33.4%,在县级市或县城工作的占11.2%,在乡镇工作的占2.2%,在农村工作的占0.5%。
第三,按工作单位性质分:11个单位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私营企业占38.2%;(2)国有企业占30.2%;(3)三资企业占7.6%;(4)国家机关占5.8%;(5)其他企业占4.0%;(6)其他事业单位占3.9%;(7)医疗卫生单位占3.5%;(8)科研单位占1.6%;(9)高等学校占1.4%;(10)中小学占1.2%;(11)乡镇企业占0.6%。
第四,按工作类型划分:7个工作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专业技术人员37.7%;(2)商业和服务人员16.2%;(3)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2.4%;(4)企业管理人员11.6%;(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0.9%;(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7%;(7)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0.9%。从分布结构看,毕业生就业的工作类型比较分散,有5个类型的工作比例达到两位数。
第五,按行业划分:在19个行业中按比例由高到低的行业顺序是:(1)制造业为13.9%;(2)金融业为13.0%;(3)建筑业为11.5%;(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11.1%;(5)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5%;(6)教育为5.0%;(7)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4.9%;(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3.6%;(9)房地产3.3%;(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3.1%;(11)批发零售3.1%;(12)农林牧渔3.0%;(13)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3.0%;(14)采矿业2.2%;(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6)文化体育娱乐2.0%;(17)住宿餐饮1.5%;(18)居民服务0.9%;(19)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0.7%。
前4个行业比例合计达到49.6%,接近一半。这4个行业分别属于以下两种类型:工业(制造业和建筑业)、新兴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金融业)。教科文卫体等事业部门合计占比为15.4%。
就业影响因素
毕业生就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如何,应该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给和需求两种角度综合考虑,但是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只包含毕业生,因此统计结果只是毕业生的看法。问卷包含的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共有20种,调查统计结果中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排列顺序为:1、工作能力强;2、有相关实习和工作经历;3、了解自己,扬长避短;4、了解求职岗位的要求及特点;5、形象气质好;6、学历层次高;7、应聘技巧好;8、就业信息多;9、学校名气大;10、热门专业;11、学习成绩好;12、老师的推荐;13、朋友的帮助;14、亲戚的帮助;15、往届毕业生的声誉好;16、学生干部;17、拥有就业地户口;18、性别为男性;19、是党员;20、送礼买人情。
上述统计结果表明,工作能力、实习经历、求职技巧等与就业直接相关的因素显得最为重要。学校名气、热门专业、学习成绩等与高等教育直接相关的因素的重要性一般,排在中间位置。亲朋好友、党员干部、性别等与社会资本、政治资本、人口特征等相关的因素最不重要。
求职状况
本次调查也对高校毕业生求职时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择业意向 就业对每一位毕业生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们普遍重视的是哪些因素?本次调查共涉及16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如下:1、发展前景好;2、利于施展个人的才干;3、福利待遇好;4、工作稳定;5、经济收入高;6、符合自己的兴趣爱好;7、工作单位的声誉好;8、能获得权力和社会资源;9、对社会的贡献;10、工作自由;11、工作舒适、劳动强度低;12、工作单位的规模大;13、工作单位在大城市;14、专业对口;15、可兼顾亲友关系;16、能够解决户口问题。可见,毕业生最看重的是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
求职渠道 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有关单位发出求职信息。已确定单位者的求职渠道被选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1、学校(包括院系)就业指导机构发布的需求信息34.0%;2、网络招聘信息27.0%;3、父母、亲戚介绍的信息8.8%;4、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信息8.1%;5、从企业得到的招聘广告7.8%;6、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4.7%;7、实习单位提供的信息4.4%;8、专门性的人才招聘信息刊物2.2%;9、从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信息1.6%;10、新闻媒介的零散招聘广告1.3%。
求职数量 在需要求职的毕业生中,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递交过求职简历的单位数平均为12.9个,接受过面试的单位数平均为5.3个,曾表示愿意接收的单位数平均为2.6个。进一步的分析发现,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有一定的联系,求职成功者付出了较大的努力。“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14.1个,“待就业”者为9.9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参加面试的单位数为6.0个,“待就业”者为3.8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获得接受的单位数为2.9个,“待就业”者为1.9个。统计数据还显示出“待就业”者存在“有业不就”的现象。
求职费用 排除求职总费用在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的奇异值后,2013年高校毕业生为求职而花费的相关费用人均为1766元。其中,求职简历的制作130元;交通费258元;招聘会门票142元;通信费用170元;购置服装费313元;人情、礼品费用438元;其他相关费用349元。“已确定单位”者的总求职费用为1749元,而“待就业”者为1791元,说明求职结果与求职费用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联系,在求职过程中过分地增加支出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求职的成功率。
就业指导课程 从毕业生对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或讲座的帮助程度看,有8.2%的毕业生认为帮助很大,有19.0%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大,有50.4%的毕业生认为帮助一般,有15.3%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小,有7.1%的毕业生认为没有帮助。
(本报告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09&ZD058]”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由岳昌君教授执笔。)
本次调查的样本包括我国东、中、西部地区21个省份的30所高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海南等9个省份的11所高校;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和湖北等6个省份的7所高校;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6个省份的12所高校。其中“985”重点高校5所、“211”重点高校4所、一般本科院校9所、高职院校7所、民办高校2所、独立学院3所。每所高校根据毕业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500~1000份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060份。
在有效样本中,专科毕业生占22.4%,本科毕业生占68.0%,硕士毕业生占9.2%,博士毕业生占0.4%;男、女毕业生比例分别为52.7%和47.3%。“985”重点高校学生占19.9%、“211”重点高校学生占9.4%、一般本科院校学生占28.9%、高职院校学生占28.1%、民办高校学生占7.7%、独立学院学生占6.0%。
数据拓展
2014年北京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23万人
201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将达到23万人,比2013年的22.9万人又略有增加,2014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为更好地搭建双选平台,北京市教委决定在毕业生求职高峰期推出一系列服务,帮毕业生“找工作”。
2014年江苏高校毕业生人数为54.1万
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为54.1万,比去年增长0.9万,增幅1.7%,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毕业研究生4.7万,同比增长0.2万,增幅4.4%。
2014年广东高校毕业生总数为47.2万人
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广东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为47.2万人,比2013年增加3万人,预计今年将有75万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粤求职,占全国总数近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