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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何时了?
倪迅//www.workercn.cn2014-02-18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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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刚过,各地公安司法部门打击了一批非法获取、售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据了解,这些年各地都有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个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婚姻状况、工作经历、教育、医疗、经济活动等记录,均成为“商品”。不法分子掌握这些信息后,要么直接买卖非法获利,要么利用基础信息获取更多信息,进而从事电信诈骗、非法讨债、绑架勒索等更多犯罪。

  2月10日,成都逮捕了涉嫌非法获取并倒卖2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周飞和敬某。周飞非法获取了250多万条学生信息、55万多条楼盘户主信息、13万条车主信息,情节严重。

  上海警方去年年底破获大案,6名涉案嫌疑人非法获取、出售股民、银行千万资产名录等个人信息10亿余条。现在,其中龙某、易某等4人已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底,广东省东莞市赵某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政协委员关注的一个问题

  近年来,泄露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隐私的事件频频发生,个人信息成了随意买卖的“商品”,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泛滥。

  被倒卖的信息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已经形成泄露信息、买卖信息和使用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绑架、暴力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庞大犯罪网络,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从2008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到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一次又一次提交提案,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早在2008年,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委副主委何悦就已经提交了《加快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提案》。她说,提交这个提案的目的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合理正当使用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隐私,治理个人信息随处泄露的混乱状况。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把它列为重点提案,专门召开了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办理协商会。

  2009年,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旭晟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他说:“由于目前我们对个人信息隐私没有切实有效的保护,导致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因个人信息的外泄而遭受严重的干扰,甚至造成财产和名誉受损。”

  2011年,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侯欣一、张穹、刘白驹等政协委员在第1894号提案中,引用公开报道的材料说:“2010年元旦前夕,北京某网络安全公司根据用户举报,发现谷歌公司服务器上存在一个巨大的用户隐私信息数据包。这个事件明显暴露了我们在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上存在的巨大隐患,凸显立法和相关制度的缺失。”

  他们呼吁:“鉴于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破坏信息系统,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信息,窃取信息、名誉侵权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国家信息安全,建议加快制定信息安全法。”

  2012年,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郭为委员的第0486号提案,案由为“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为互联网服务保驾护航的提案”。他提出:“公民个人信息包含潜在的商业价值,一旦被恶意获取,社会危害大。建议加快个人信息安全立法促使相关机构及企业对用户的数据信息完整性保护、隐私权保护提出严格的要求。其中,政府部门作为公民个人信息最大的拥有者,应高度重视在个人信息应用方面的管理,一旦发生政府部门泄露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定要严肃处理,以表明政府保护个人隐私的决心。为公民网上活动和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2013年,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交的第0232号提案指出:“目前,我国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较为严重。2012年5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联合发布了《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调研报告》,报告显示,超过60%的被访者遇到过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屡打不绝,甚至有些已经出现了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转化的趋势,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他们再次呼吁:完善立法,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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