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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华
2014年6月6日,深圳市不幸患上脑瘤的11岁的小学生梁耀艺,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器官摘除手术后,告别人世。但是他的部分器官在随后的8小时内挽救了更多人。这一事件的动人之处在于,小耀艺在意识到自己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主动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六一”节,当千千万万个小孩还沉浸在节日的浪漫和欢乐中的时候,小耀艺对妈妈说道:“如果我活不了了,就把我捐出去吧。”小耀艺为他的决定提供了最简单,但最具力量的解释:他看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在做好事,“我觉得他们都很伟大,我也想做一个伟大的小孩”。
像花骨朵努着劲打开叶瓣,11岁的生命刚刚开始懂得感受世界的美好,刚刚开始品味人生的甘甜,在老师的引导下小耀艺也刚刚敏感地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那天,老师宛霞在讲授《永生的眼睛》这篇课文的时候,她顺便给孩子们介绍了一些器官捐献的故事,她问同学们:假如这个人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呢?这个问题在若干天后,也许成为小耀艺心中最挥之不去的缠绕,但他完全明白这一问题的唯一正确的答案,在这个答案的支撑下,他从一个平凡的小孩真的走向了伟大。
“我愿生如闪电之耀亮,我愿死如彗星之迅忽。”这是英年早逝的高君宇烈士生前的座右铭。小耀艺也许没有机缘接受这句话的激励,但是他却做出了和这句话的人生哲理完全一致的价值选择: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世界的奉献。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偶然的,偶然与价值何干?一朵花的凋谢,一根草的枯萎和价值何干?“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是人的思想和情感对自然物象的摄入,说到底体现的还是人的价值。
生命以自觉的思维和情感存在,决定了生命对意义和价值的追求,而在所有的追求中,人作为类的存在和发展是其最为根本的。正是人作为类的存在肯定了人的最基本的人性,正是人作为类的存在设定了人的最大的价值载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衡量生命的价值,就必须衡量人对世界的贡献。一个人越是能够将自己奉献于人类的进步和幸福,他自己就越是在完整的意义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伟大的人。
从生理学的意义上,小耀艺的离去,一个自然生命的夭折,给亲人们留下的是遗憾和伤痛,但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从文化学的意义上,小耀艺却以稚弱的肌体完成了生命的最高最难的跳跃——把自己的全部宝贵的东西奉献给同类。由此,当大自然无情地开始剥夺小耀艺的自然生命时,他却在短促的时间内,实现了对荒诞和庸常的反击,使得自身存在的丰富和光亮瞬间照耀人心。
小耀艺的确是伟大的小孩,向伟大的小孩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