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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器出口原则修改方案中加入“允许向符合安全利益的国家出口”,删除“禁止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大幅拓宽出口武器的种类和对象——
12月5日,安倍政府称为了“国际和平与稳定”和“日本安全保障”,决定于年内确立新的武器出口原则,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并向自民党和公明党两个执政党的安全保障项目小组递交了修改方案。新方案加入了“允许向符合安全利益的国家出口”,删除了“禁止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大幅拓宽了出口武器的种类和对象。安倍政府还表示,将在12月中旬出台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说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调整方针。
“武器出口三原则”是冷战的产物,也是日本非军事化改造的成果。二战结束后,日本颁布和平宪法,宣布永远放弃拥有军队和交战权。1967年4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依据和平宪法制订“武器出口三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的国家、联合国决议明文禁止的国家以及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口武器。1976年2月,三木武夫提出对“武器出口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确立了禁止向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
然而,一些日本政客却不安心如此,处心积虑想摆脱掉这道“紧箍咒”。2006年6月1日,小泉政权打着政府开发援助的幌子,向印尼提供了3艘武装巡逻艇。此后,“武器出口三原则”松动之势便一发不可收拾。野田佳彦执政时,借着美国重返亚太之机,正式提出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并于2012年12月将自卫队重型装备“转送”给海地政府。安倍如今又动起了扩大武器出口的歪脑筋,公然要砸烂这块“和平招牌”。
二战之后,日本在军费投入受限、军力规模受限、遂行任务受限、国有军工企业几乎归零的情况下,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水平不但没有萎缩退化,反而在许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日本防务部门和自卫队的扶持政策,即多技术研发储备、少武器装备采购。但这种情况也使装备的研发和采购成本居高不下。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可以使日本生产的武器走向国际市场,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也为扩大军备再生产,推动军力发展创造条件。
在商业利益的外衣下,日本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也有着深远的政治和外交目的。成为经济大国之后,日本又开始谋求成为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然而,由于其否认甚至美化战争罪行,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国家仍对其怀有深深的担忧,简单的“金元外交”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之后,日本则可以将武器出口和军事援助当作实现政治和外交目的的工具。一方面,通过夸大地区国家之间的矛盾,制造紧张气氛,可以扩大武器出口,在地区事务中谋求更多发言权;另一方面,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以军援军贸为条件,为其军事正常化道路、成为政治大国谋取更多的支持。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