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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从培养法治思维做起
刘会成//www.workercn.cn2014-10-28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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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并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从培养法治思维做起,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抓建设、促发展。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有效途径。培养法治思维,自觉从法治角度考虑问题、谋划建设、开展工作,是部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带头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一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领导方法,真正贯彻到部队建设和改革的全时段、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重要责任。

  从部队建设现状和暴露出来的问题看,诸如人治大于法治、经验重于法规、只唯上不唯实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所见,仔细分析,往往都能找到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思维不健全的根源。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培养法治思维,从根本上牢固树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理念,打牢严格依据条令条例抓部队建设的思想根基,养成谋划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建设循法的工作方式和持久定力,高度自觉地按照《纲要》抓建基层、按照《军事训练大纲》组织训练、按照条令条例管理部队,确保部队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法治思维是依法决策的必备素质。要把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作为行使职权、实施决策、指导工作的基本依据,制定计划、谋划建设、落实工作,都应注意处理好依法筹划部署与发挥主观能动性、遵循法规制度与落实上级指示的关系,真正使依法治军成为作决策、抓工作的第一反应和自觉行动,防止脱离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另搞一套,更不能凭想当然办事。自觉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上,注重抓经常、打基础、蓄底气、求实效,控制好工作节奏,确保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层次领导,按级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做到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落实,努力形成既生动活泼又严谨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

  培养法治思维,还要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纠治“四风”纳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法治轨道,自觉按照法治要求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正作风,都应该把着眼点放在落实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上,勇于冲破名利思想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坚持依法从严治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也要做到依法有据、中规中矩、合理合法,防止随意性、盲目性,增强规范性、有效性,不在依法办事上打折扣。用自身遵守条令条例、维护法规制度的高度自觉,影响和带动基层官兵依法办事、从严治军,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因为制度规定对自己的行为有限制、利益有冲突、权力有约束,就消极抵触、变通行事。从培养法治思维做起,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指挥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做依法治军的表率、从严治军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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