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资料索引-正文
观点摘编:没有人民,何来公民?
//www.workercn.cn2014-05-20来源:辽宁日报
分享到:更多

  

  李北方在《南风窗》撰文认为,人民与公民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而且人民先于公民而存在,没有人民,就谈不上有公民。

  人民与公民,是两个基础性的政治概念。在当前的一些讨论中,二者经常被对立起来,贬“人民”而抬“公民”趋向是很明显的。有这种趋向是因为人民这个政治范畴在中国革命史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而公民则是来自西方的现代政治理念,是“普世”的。于是弃“人民”而取“公民”仿佛就是现代化转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但事实上,这两个范畴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而且人民先于公民而存在,没有人民,就谈不上有公民。

  人民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的加总,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人民不是同质化的,人民包含不同的族群、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利益集团,会有摩擦、冲突、斗争,但人民应当在总体上有共同的利益,即为了生存和追求幸福,可以一起组成一个国家,在一起生活。

  公民主要是个法律概念。在上述前提下,才有所谓公民,以及与公民范畴相应的政治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人民内部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那么结果便是内战,或者分裂。在战争状态下或者持续的社会动荡中,还奢谈什么公民权呢?

  人民内部的斗争,正是以公民的身分展开的。如果一部分公民过分地主张自身的利益,以至于过度地伤害了其他公民的利益或者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甚至不惜和外部力量勾结在一起也要这么做,那么这个国家就离分裂和内战不远了。把人民凝聚在一起的底线是爱国主义和一定程度的社会公正,而这就是公民权利的限度。

  中国革命的最大历史功绩是再造了“中国人民”,它彻底改变了清末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的状况,结束了中国被动挨打的屈辱历史,同时消灭了依附于外国的买办势力,它还给中国的各个角落都打上了人民的印记。这一切,是中国梦能够提出和有可能实现的历史基础。

  在“中国人民”重建起来的前提下,强调公民的概念,伸张公民权利是有益的。然而反观当下,一些人走向了反面,他们不但打着公民的旗号否定人民这一范畴,而且越过了公民权利的限度做着瓦解人民的事情。人民是皮,公民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伟大的政治家造就“人民”,蹩脚的政客则瓦解“人民”。

  最后,让我们看看乌克兰。短视的财阀和愚蠢的政客为了一己之私 (这可以认为是他们的公民权利)而充当西方的代理人,生生地撕裂了这个国家。虽然西方在不断地以 “乌克兰人民”说事,但“乌克兰人民”已经不存在了,这是正在上演的血淋淋的教训。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