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资料索引-正文
信息速递:专家研讨如何以科技创业推动中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李政 刘阳//www.workercn.cn2014-06-23来源:光明日报
分享到:更多

  

  由吉林大学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联合主办,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承办的“2014科技创业与中国创新型经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吉林大学举行。2011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以色列理工学院丹·谢赫特曼教授和来自英国、荷兰、俄罗斯、以色列、意大利、奥地利、丹麦、孟加拉等近10个国家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并就科技创新与创业、创业型经济、创业教育、创新驱动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以要素驱动为主要发展模式、国家主导的赶超型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这种增长主要以生产为主,缺少真正的研发和创新。中国的基础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科技与经济的“两张皮”问题突出。加之国际金融危机、国际国内市场条件的变化使得要素租金成本不断提高,迫使中国调整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创新型创业活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未来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微观基础,中国应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创新体系并协调市场和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国家主导的创新体系以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不断增加的研发支出和重大项目为保障,强有力的产业和技术支持政策为支撑,适用于具有清晰技术目标的国家项目。但这种模式推动实现的是追赶式的创新而非原始创新,存在创新效率不高的缺陷。并且,大学和科研院所不关心产业需求和商业化,科研与产业需求脱节,科学技术的发展并未带动相关产业实现繁荣。除此之外,一些国家主导的创新战略还易引发国际竞争紧张局面。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体系则以非国有企业为研发关键主体,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支持和专业集群为支撑,追求对全球市场、人力和资金等资源的使用。因此,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中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一方面应发挥市场机制和非国有企业的作用,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重视非国有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发挥政府在科技体系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对市场失灵领域的干预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战略制定与政策实施,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和基础支持。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