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民政联手构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
//www.workercn.cn2013-12-19 11:10:0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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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18)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省总工会和省民政厅已于17日下发《关于共同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构建工会帮扶与民政救助相结合的协同机制,统筹处理好劳动就业群体帮扶与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关系,共同织牢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通知》要求各市州总工会、民政局提升帮扶能力,进一步推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工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继续推升“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工会帮扶品牌,深化各项专项帮扶行动,为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工会在全省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规范化管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水平。要积极配合工会等组织,统筹掌握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的基础数据,共同制订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要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并与正在开展的大病保险进行有效衔接,缓解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治病难问题。
对于如何构建工会帮扶与民政救助相结合的协同机制,《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研,每年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一份详实的困难职工调研报告,并借助困难职工档案数据库的筛查功能,对特困职工进行前期调查核实,主动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职工名册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生活困难程度、患重特大疾病等基本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救助职责,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保底作用,切实保障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金泰)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