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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顾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二次联席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患病住院劳模有望在今年获得医疗补助。
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
我市现有劳模3364名,其中,已退休劳模1846人。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没有相应的劳模医疗优惠政策。医疗改革前,根据国家对劳模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市各单位对劳模看病就医都有优惠政策,劳模看病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单位全额报销。1999年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后,职工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劳模不再享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的优惠待遇。特别是一些退休老劳模,养老金偏少,医疗保险可报销额也偏少,体弱多病,如患重大疾病,昂贵的医疗费用成为这部分劳模沉重的负担,许多劳模因病致贫。
目前,西安市总工会以发放困难补助金形式给予劳模医疗补助。例如2012年,省部级劳模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3000元,市级困难劳模为每人500元。但这部分困难补助金让劳模仍然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
昨天的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对患病住院劳模进行医疗补助。一个年度内,劳模本人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按50%比例进行补助。由市总工会所属西安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负责日常业务办理,制定具体补助实施细则,办理劳模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审核和补助发放等工作。
市总工会还计划对全市2043名市级劳模,每年按二分之一安排体检,原则上每两年轮一遍。
工会经费将全额征收
联席会议还研究决定,从今年起,逐步实行工会经费2%全额地税代收。
据悉,按照工会法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会留用60%,解缴上级工会40%.
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自2006年起试行。市总工会委托地税代收的是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还有60%留给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没有实行地税代收。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能及时向基层企业单位工会拨付经费,影响了基层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适应形势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实行工会经费2%全额征收,以确保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及时划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