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西安:困难劳模住院有望二次报销
//www.workercn.cn2014-01-08 10:25:00来源: 西安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本报讯(记者 顾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二次联席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患病住院劳模有望在今年获得医疗补助。

    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

    我市现有劳模3364名,其中,已退休劳模1846人。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没有相应的劳模医疗优惠政策。医疗改革前,根据国家对劳模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市各单位对劳模看病就医都有优惠政策,劳模看病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单位全额报销。1999年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后,职工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劳模不再享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的优惠待遇。特别是一些退休老劳模,养老金偏少,医疗保险可报销额也偏少,体弱多病,如患重大疾病,昂贵的医疗费用成为这部分劳模沉重的负担,许多劳模因病致贫。

    目前,西安市总工会以发放困难补助金形式给予劳模医疗补助。例如2012年,省部级劳模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3000元,市级困难劳模为每人500元。但这部分困难补助金让劳模仍然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

    昨天的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困难劳模医疗帮扶基金,对患病住院劳模进行医疗补助。一个年度内,劳模本人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按50%比例进行补助。由市总工会所属西安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负责日常业务办理,制定具体补助实施细则,办理劳模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审核和补助发放等工作。

    市总工会还计划对全市2043名市级劳模,每年按二分之一安排体检,原则上每两年轮一遍。

    工会经费将全额征收

    联席会议还研究决定,从今年起,逐步实行工会经费2%全额地税代收。

    据悉,按照工会法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会留用60%,解缴上级工会40%.

    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自2006年起试行。市总工会委托地税代收的是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还有60%留给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没有实行地税代收。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能及时向基层企业单位工会拨付经费,影响了基层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适应形势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实行工会经费2%全额征收,以确保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及时划拨到位。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