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实施“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3-18 10:04: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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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宁波市总工会印发《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长期以来,公务员的考核管理存在缺少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具体规定,考核指标没有量化,考核的针对性不够强等问题。实施“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后,将突出平时考核、量化考核,以及直接领导的考核,使考核真正成为考评人抓导向、抓管理、抓落实、促发展的关键手段,有助于促进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公平、准确。
该办法要求实行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度,即每个公务员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填写公务员岗位职责说明书,经逐级认定后,作为每季度考评人对考核对象进行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
在绩效对账中,该办法把平时考核作为抓手,检查和公示被考核人的每日工作考勤、每周工作记录、每月工作对账、每季工作考评等内容。同时规定年度考核实行季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占60%比重。
不仅如此,该办法还更加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公务员年度考评结果作为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交流和辞退的依据。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作为破格提拔的条件之一;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健康休养待遇,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王志勇)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