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首季为职工争得经济利益14.68万
//www.workercn.cn2014-04-18 07:45:56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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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雨航)4月15日上午,黑龙江绥宁农民工李强小心地点数着11.6万元现金,这笔钱是由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助他协调解决的工伤赔偿款。
2012年10月9日,李强在河南某金属加工企业驻长春加工点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经医院救治后诊断为闭合性胸腹联合伤,脾摘除。用人单位仅支付了医疗费用,李强其他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2012年12月20日李强来到帮扶中心求助。通过帮扶中心调查,认为李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由于李强签约的企业在河南,因此帮扶中心多次联系河南省用人单位,经过多次协商,用人单位承认工伤事故,并同意让李强到河南去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在用人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李强被评为七级伤残。
在李强和用人单位请求下,帮扶中心作为调解人调解此次劳动争议。经帮扶中心多次调解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最终河南省某金属加工企业,同意支付李强工伤补偿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1.6万元。
今年以来,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帮助和引导劳动者,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仅一季度,通过帮扶中心的调解,总计为职工争得经济利益14.68万元。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