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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3】
为何要求“分级分类培育一批集体协商典型”——
以点带面事半功倍
“分级分类培育和宣传一批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具体、协商效果明显、职工比较满意的集体协商典型。”
——《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
此次出台的《意见》和《规划》对“分级分类培育集体协商典型”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基于以往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取得的成功经验。
从温岭羊毛衫行业协商到邳州板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从武汉签订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大连高新区软件行业签订首份针对“白领”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从江苏、浙江“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行业集体协商,到上海根据区域、行业特点推行更加灵活的协商模式……
随着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集体协商典型的全国推广,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示范效应越来越强,对于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典型示范是推进工作普遍适用的方法。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全总一直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精力抓好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集体协商典型,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以点带面地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从各地实践看,由省、市、县总工会分别集中精力抓集体协商典型,既有利于集中更多的工会内部资源把典型抓出成效,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又有利于工会领导机关及时总结工作规律,发现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更加全面深入地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
当前,随着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推进,这项工作面临的难题会日益凸显。抓典型的过程就是认真研究解决这些具体现实问题的过程,同时,在抓典型过程中创造的方式方法、探索的策略技巧、积累的经验做法,经过实践检验被证明切实可行的,可以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
《规划》特别对“培育典型”提出了量化指标:全国每年培育20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行业集体协商典型;培育60个企业、10个区域协商效果突出、影响广泛的集体协商典型。5年共形成100个行业、300个企业、50个区域集体协商典型。而要产生更多典型,需要从分级培育、深入总结、推广宣传等方面下功夫。
——各级总工会、产业 (行业)工会应当深入基层直接指导或参与典型协商过程,分级抓好典型培育。包括全总每年选树3个行业、3个企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并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各全国产业工会每年培育总结2个以上行业集体协商典型;省、市、县三级总工会每年至少各培育选树2个行业、2个企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
——要对优秀典型的协商过程、协商内容、关键环节、职工评价等情况留好记录、建好档案;加强对集体协商典型案例的长期跟踪研究和深入细致分析,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同时,全总和各省级总工会都会根据实际,做好典型案例分析工作,为下级工会提供指导。
——进一步推广典型经验,示范带动更多行业、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为此,《规划》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国内外论坛、研讨会、座谈会等平台,积极主动推介开展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各级地方总工会则每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观摩或典型案例分析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集体协商典型的分析研究、集中推广。
培育典型最终目的是:通过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实现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