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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驶向提质增效新航道
//www.workercn.cn2014-06-10 07:19:3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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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5】

  整合资源、合作联动的良性局面如何形成——

  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工会路径

  “把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稳步推进。”

  ——《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

  “把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摆上全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

  ——《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

  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是加强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工会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迫切需要。正如《意见》中要求的,各级工会应将其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更好履行基本职责、赢得职工群众信赖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那么,工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让《意见》和《规划》真正“落地”?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各级工会在进一步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的基础上,要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推动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

  《意见》中提出了“着力增强集体协商内容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行业集体协商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加强职工方协商代表的选配和保护”,“切实激发集体协商中职工的参与热情”,“注重增强集体协商的专业指导力量”和“突出强化上级工会的指导服务”6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规划》也分别从“争取党政支持”、“摆上工作重要位置”、“用好三方机制平台”、“推动优化法制环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等5个方面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提出要求。

  张建国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推进集体协商的进度存在差异,各级工会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更加具体、翔实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准突破的切入点,把握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创新,力争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推动工作的实践经验。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推动集体协商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定》要求各级工会,在促进集体协商立法更加完善上下工夫,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同时,要根据集体协商工作实际需要,共同努力推动国家层面加快《集体协商法》立法进程,提升集体协商立法层次,增强集体协商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较大的城市总工会则要主动支持、配合地方人大、政府制定或修订集体协商相关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

  不仅如此,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还需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用好三方平台,多方共同推动实施。特别是抓住当前法律有规定、中央有要求、职工有诉求、现实有需要、社会有共识的大好形势和历史机遇,推动将集体协商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去部署谋划,更多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定期研究解决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三方全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事实上,工会推动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制度的过程,也是普及这种协商理念、消除误解、达成共识的过程。”张建国表示,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精力不松散、工作不松劲,把集体协商工作摆上工会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进一步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加强合作联动,共同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中工网记者 郑莉 张锐 王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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