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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英潮集团有限公司、新奥宇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奥绒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的工会主席在《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承诺书》上签字。据悉,这是武城县总工会为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各项目标任务而采取的新举措。
近年来,县总工会扎实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有力保障了劳资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3年,全县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14份,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份,涵盖企业73家,覆盖职工3万余人,全县职工工资增长15%以上。
县总工会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报刊媒体、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会同县人社局深入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专项调研,了解和掌握各行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履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全县各行业企业的工资水平、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查找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在全县集中选聘基层工会主席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负责分管片区企业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协商工作程序。通过邀请工会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和选派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模式,扎实抓好全县工会主席和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培训。
结合全县不同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法,积极选树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并选派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指导劳资双方进行协商,严格协商代表产生、要约和协商、职代会审议、合同签订、备案公示等各关键环节,确保协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求立即开展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对合同在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工资等职工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支付办法等内容不规范的企业,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重新协商,帮助和引导各类企业建立比较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借力企业职代会“盯”,人大、政协“查”,人社部门“管”的办法,在全县构建了“党政主导,工会推动,企业参与、多方联动”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联合人社、工商、经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水平,确保各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和履约率。(潘明家 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