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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 王槐艾)日前,扬州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的意见》,提出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85%以上的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合格职工之家,新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100家,同时配备、培养、选树一批深受职工信赖的优秀工会干部,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据了解,本轮建家活动与以往最大的区别在于,完全改变了过去工会组织部门“单枪匹马”忙建家的局面,而是把建家的内容扩展到工会工作的各个领域,把建家的任务分解到市总工会每个部门,不但进一步细化了目标,更具有操作性,而且形成了全会共建职工之家、人人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的局面。
在建家条件上,要求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职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建功立业活动,开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以合理化建议和“五小”活动为内容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建立和完善以职工(教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事务、校务)公开,落实《扬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安全生产无事故;在企业实施“双亮、三公开、四统筹”,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工会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在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方面,要求基层工会干部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提高运用科学方法来观察探索和分析解决工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积极保护职工切身利益;关心服务职工群众,建立“五必谈五必访”制度,真正成为为职工办实事的热心人、解难事的贴心人;敢于维护职工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维权机制,推动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自觉践行《扬州市工会干部行为规范》,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干部履职情况接受会员代表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等。